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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2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记者刘铮)记者25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能源法起草组已经成立,我国能源法起草工作拉开序幕。

    跨部门的能源法起草组,由发展改革委主任、国家能源办主任马凯担任组长。国家能源办、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科技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环保总局、安监总局、电监会、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环资委和中编办共15家单位为起草组成员单位,参与起草工作。

    同时,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开门立法的要求,由能源、法律、经济、公共管理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能源法起草工作专家组,为起草工作提供咨询。

    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和消费国,但还缺少全面体现能源战略和政策导向、总体调整能源关系和活动的能源基本法,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为了妥善应对这些复杂的矛盾和问题,迫切需要制定一部我国能源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能源问题是关系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大战略问题。制定能源法,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国内外复杂而紧迫的能源形势,审时度势作出的战略决策。

    这位负责人要求,各单位要全力以赴做好起草工作。要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立足国情,充分借鉴国内外能源立法的经验和成果,着力解决能源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坚持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集中各方面的智慧,起草出一部高水平、高质量,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能源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