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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节日期间游客数量激增的文博单位采取错峰参观等措施

2019-09-30 08:44 来源: 文物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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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国庆期间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物督函〔2019〕9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各直属单位:

为确保文博单位安全稳定,现就做好国庆期间文物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狠抓安全责任落实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认真部署、精心安排、立即行动,全力保障文博单位安全稳定。要督促协调辖区内各级政府切实履行文物安全主体责任,集中整治文物安全隐患。各级文物部门和文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好文物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拧紧文物安全责任链条,精心组织安排,亲自检查督导,严格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二、严查严改严控,遏制文物安全事故

各地要结合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安全漏洞、火灾隐患和管理问题,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漏环节、不走过场,将各类安全事故的诱因消灭在萌芽状态。要逐一梳理安全管理环节和程序,逐项落实管理措施,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测,保证安全效能。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要跟踪督察、主动约谈、公开曝光,直至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文物建筑单位、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工程工地等,要停业或者停工整顿。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或者因失职渎职酿成文物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三、加强执法巡查,严打文物违法犯罪

各地要按照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部署要求,积极协调配合当地公安机关,组织好本地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争取更大战果。要全面加大文物安全检查和执法巡查力度,增加人力、物力,排好班次,加大频次,严防节日期间破坏文物本体或在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设等案件发生,严防违法犯罪分子借节日之机,损害文物安全。国庆节前,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专门安排部署文物安全工作,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准备好安全防范的各类物资和工具、设备,增设必要的出入安检和反恐装备。

四、开展安全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督促文物、博物馆单位建立应急处置组织和机制,制定完善安全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人为和自然突发性安全事故,认真开展安全演练。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全天候通信联络畅通,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应对,严禁值班脱岗和值守期间发生安防系统报警不处置甚至违规关闭等行为。

五、统筹协调安排,精心做好服务工作

节日期间,各文物开放单位和博物馆应当统筹安排开放接待服务工作,提前测算游客承载量,制定详细接待方案。要严格出入口安检,合理确定活动区域和线路,有效配置安全设备设施。要结合安全应急预案,增加安保、讲解、服务、救援等力量。对节日期间游客数量激增的文博单位或者人群密集、存在安全危险的区域,应进行每日临界观众数量控制,采取暂停售(发)票、预约或者错峰参观等措施,调控、疏导、分流游客数量,保证良好的参观秩序和游客、文物安全。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2019年9月18日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郭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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