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残联系统统计资料的管理、提供和公布有哪些具体规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05-07 16:08 来源: 中国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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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国残联系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残联系统统计资料实行归口管理。全国性残联系统统计资料,由中国残联统计机构统一管理;地方性残联系统统计资料,由地方残联统计机构或统计人员统一管理。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必须建立统计工作责任制和统计资料整理、审查、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保证残联系统统计资料的准确、及时。
各级残联的文件、报告、简报、情况反映、信息等引用综合性的统计数字,必须经本级统计机构或统计人员复核。对外提供和公布的统计资料,必须经本级统计机构或统计人员统一复核和办理并由主管理事长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和使用未经正式公布的残联系统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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