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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乔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0月16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胡乔木(1912—1992)江苏盐城人。中国共产党内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

    1924年至1930年在江苏扬州中学读书。1930年加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曾任北平团市委委员、宣传部长。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参与领导北平学生的抗日救亡运动。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党的领导下从事宣传组织活动,主编《海霞》等进步文艺刊物。1933年至1934年底在浙江大学学习时,组织秘密读书会,是学生运动的领导人之一。1935年至1937年,曾任左翼文化总同盟书记、中共江苏省委临时委员会宣传部长,是党在上海抗日救亡工作的领导者之一。1937年7月到达延安。在抗日战争初期,先后任青训班负责人、中共中央青委委员、毛泽东青年干部学校教务长,主编中央青委机关刊物《中国青年》。从1941年2月起,任毛泽东的秘书、中共中央政治局秘书,直到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爆发以前。在延安工作期间,协助毛泽东编辑供党的高级干部学习和研究党史用的《六大以来》、《六大以前》和《两条路线》等重要历史文献。1942年全党整风运动开展后,参与领导文艺界的整风运动。中央领导层的整风运动开展后,列席中央政治局的整风会议和党的六届七中全会,并作为正式代表参加党的七大。在党中央、毛泽东的领导下,参加《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起草工作,为该决议的最后形成作出重要贡献。抗战胜利后,作为毛泽东到重庆参加国共两党和平谈判的随行人员,同国民党统治区文化界进步人士进行了广泛接触。解放战争期间,跟随毛泽东转战陕北。1948年4月到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后,任新华社总编辑和社长、中央宣传部副部长。1948年2月,起草了《中共中央关于土地改革中各阶级的划分及其待遇的规定(草案)》。为《解放日报》、新华社撰写和修改大量社论、评论和新闻。撰写的《驳蒋介石》、《无可奈何的供状》等重要社论。1949年3月,参加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作关于新闻工作的发言。党中央进驻北平后,参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起草,出席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至1954年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常务副部长。1954年起任中共中央副秘书长。1956年9月后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先后参加《毛泽东选集》第l至4卷的编辑工作,参加起草《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1956年党的八大主要文件。以及撰写《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等文章。他是新中国新闻事业的开拓者,历任新华通讯社社长、《人民日报》社社长、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署长等职,为《人民日报》和新华社撰写过许多重要社论和新闻。他也是新中国文化教育事业的推进者,历任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秘书长、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委员、中央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委员和汉语拼音方案审订委员会副主任。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四人帮”的迫害。1975年任国务院政治研究室主任,主持修改《关于工业发展的若干问题》等重要文件,有力地配合了邓小平领导的全面整顿。粉碎“四人帮”后,全力支持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反对“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为拨乱反正、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进行了坚决斗争。在1978年10月国务院务虚会议上发表的《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的讲话,为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作了初步的理论论证。1978年12月列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负责全会的文件起草工作,并重新当选为中央委员,会后任中央副秘书长。1980年2月在十一届五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书记处书记。1980年至1981年,在邓小平等主持下,负责《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起草工作,接着又负责起草十二大的重要文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关于党的文献编纂、党史研究和档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主要领导人,历任毛泽东著作编委会办公室主任、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主任、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主任。领导《毛泽东选集》第l至4卷第二版的修订工作,亲自编辑《毛泽东诗词选》新编本。协助邓小平审定《邓小平文选》等著作。在纪念建党70周年时发表的《中国共产党怎样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是他一生的最后一篇力作。提议撰写和参与审定《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他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首任院长,先后任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会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吴玉章奖金基金委员会名誉主任。

    是中共八届、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十二届政治局委员,第一届至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二、第三、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一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1992年9月28日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