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关于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20011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 步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1999年、200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认定的工作情况,我部制定了《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卫 生 部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