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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三峡工程

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04〕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温家宝(国务院总理)

副主任:曾培炎(国务院副总理)

    蒲海清(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马 凯(发展改革委主任)

    罗清泉(湖北省省长)

    王鸿举(重庆市市长)

    李永安(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总经理)

委 员:汪 洋(国务院副秘书长)

    李学勇(科技部副部长)

    白景富(公安部副部长)

    朱志刚(财政部副部长)

    刘永富(劳动保障部副部长)

    孙文盛(国土资源部部长)

    仇保兴(建设部副部长)

    翁孟勇(交通部副部长)

    陈 雷(水利部副部长)

    张宝文(农业部副部长)

    刘士余(人民银行行长助理)

    令狐安(审计署副审计长)

    李荣融(国资委主任)

    汪纪戎(环保总局副局长)

    周生贤(林业局局长)

    李家洋(中科院副院长)

    单霁翔(文物局局长)

    漆 林(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何文彬(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党组纪检组组长)

    唐双宁(银监会副主席)

    邵秉仁(电监会副主席)

    陈 元(开发银行行长)

    韩忠学(湖北省副省长)

    余远牧(重庆市副市长)

    甘宇平(重庆市原副市长)

    刘振亚(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

    蔡其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

国务院办公厅         

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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