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村中小学

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总体实施方案的复函


国办函〔2004〕85号   

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关于报请审批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总体实施方案的请示》(教基〔2004〕24号)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总体实施方案》,请按年度组织实施。

二、在工程实施中,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切实加强对各地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指导。

三、要加强对工程资金的管理与监督,督促应由地方安排的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四、要加强对地方各级政府的指导,建立保障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设施正常运行的长效机制,落实工程管理经费和设备维护、更新经费,严禁向农民摊派。

国务院办公厅        

二○○四十二月五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