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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 第 33 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决定》已于2019年11月20日经第2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李小鹏    

2019年11月28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4号)作出如下修改:

删去第三十七条第二项。

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具体内容略,详情请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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