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 第 35 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19年11月20日经第2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李小鹏    

2019年11月28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

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号)作出如下修改:

删去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

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


注:《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略,详情请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