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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


第 8 号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废止〈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1年11月30日文化和旅游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部 长  胡和平

2021年12月23日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废止《旅游规划设计单位

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废止《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令第24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