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甘肃要求对灾后重建建材价格继续实行最高限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7月3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兰州7月31日电(记者 王志恒)7月31日,记者从甘肃省物价局了解到,该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继续对地震灾区水泥、机制砖等建材出厂价格实行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原则上不得突破“5·12”地震之前的价格水平。

    记者了解到,“5·12”地震发生后,从去年8月份开始,甘肃省物价局就对省内七家生产并直供陇南、天水、甘南所属县(区)灾后重建钢材、水泥、玻璃等产品的出厂价实行最高限价。对在受灾市州的企业生产的重建建材物资,其最高限价报经市、州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

    此次限价措施对甘肃省内运往陇南、甘南地震灾区的主要重建物资运输价格也作出限价,要求运输企业执行每吨公里0.5元的限价政策。

    甘肃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甘肃省地震灾区正处在灾后重建的关键时刻,建材价格是否稳定对灾后重建能否按时保质完成至关重要。限价措施出台后,如有擅自提价等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以及转手倒卖、层层加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从快、从重、从严处理。

 
 
 相关链接
· 四川将对灾后重建重点建材每月开展一次监督抽查
· 三部门要求保障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建材生产供应
· 甘肃地图院全力保障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 甘肃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全程跟踪 已审计451个项目
· 甘肃地震重灾县康县遭遇暴洪灾害 重建工作受创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