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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10日   来源:

    序  言

    2006—2010年是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时期。为阐明全省发展的战略意图,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明确政府工作重点,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编制《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本纲要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是今后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全省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第一篇 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十五”发展成就新世纪的第一个五年,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真抓实干,全面正确积极地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着力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深化改革开放,加强薄弱环节建设,突出解决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促进国民经济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十五”计划胜利完成。

    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连续五年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和较高的增长质量。初步统计,2005年生产总值达到10535.2亿元,“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1.4%;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1236元,均超额完成“十五”计划目标。财政总收入达到918.6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达到537.5亿元,均比“九五”末翻一番以上,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提高。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突破1万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达到13249亿元,年均增长24.3%。

    结构调整迈出实质性步伐。二、三产业比重达到82.5%,比“九五”末提高5.1个百分点。农业结构调整继续推进,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4000万吨以上,优质粮食和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初步形成。工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2005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3228亿元,实现利润达到667.9亿元,新兴工业大省的地位基本确立。所有制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非公有制经济比重提高15.5个百分点。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化率提高7.5个百分点。人才培养结构发生较大变化,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8.3个百分点。

    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一大批农林水利、交通能源、城市建设、生态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建成投用,薄弱环节明显加强。五年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2173公里,18个省辖市全部通高速,出省通道全部打通,中原交通运输大通道框架基本形成。城乡电网得到全面改造,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349.3万千瓦,火电基地建设初具规模。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1.2万公顷、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270万吨。

    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国有企业、行政管理、投资、交通、农村税费、粮食流通、城市公用事业等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资源整合取得阶段性成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开放型经济较快发展,东引西进成效显著,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27.7%,五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50亿美元。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基础教育进一步加强,五年改造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596.9万平方米。高素质人才培养能力迅速提高,普通高校在校生规模达到85.2万人,比“九五”末增加59万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增强。改造建设了覆盖全省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集中改造了1107所乡镇卫生院,在25个县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快速发展,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口年自然增长率均控制在7‰以内。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成果。

    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9.5%和5%。全面取消农业税,对种粮农民实行了直接补贴和良种、农机具购置补贴,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了“两免一补”。解决了重污染地区152.5万农村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全省共有40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五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422万人,累计转移农业劳动力870多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下。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扩大。

    总体上看,五年来我省综合实力有了大幅度提升,城乡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人民群众得到了较多实惠,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又跃上一个大台阶,站在了新的战略起点上,进入了全面提升产业层次、加快经济转型、促进统筹协调发展的新阶段。

    第二节 “十一五”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许多机遇和有利条件: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国际国内产业梯度转移加速,有利于我省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国家全面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把我省列为重点开发区域,在资金、政策和重大建设布局上支持农业、基础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有利于我省发挥市场、资源、区位和产业的比较优势,在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中走在前列;我省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多种经济成份快速发展,消费能力不断提高,消费结构加速升级,有利于支撑经济社会的长期较快发展,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生活质量的稳步提高。特别是全省上下业已形成的团结奋进、干事创业、求真务实、竞相发展的良好氛围,更为我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和可靠的保障。

    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仍存在着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产业层次低,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协调,解决“三农”问题任务艰巨;社会事业一些领域还比较薄弱,就业压力大,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经济发展同资源环境的矛盾加剧,经济外向度低,体制机制性等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特别是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和全省经济总量的不断扩大,如继续沿用传统的增长方式,将难以保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因而,“十一五”期间我省面临着既要加快发展又要加快转型的双重任务。

第二章 发展目标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的重要时期,也是促进全省统筹协调发展,为本世纪第二个十年打好基础的关键时期。《建议》提出了新的奋斗目标、指导原则和战略部署。贯彻落实省委《建议》,“十一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实施科教兴豫、开放带动、人才强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推进农业现代化,转变增长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强化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增强综合实力、发展活力和区域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在中部崛起中走在前列,为建设农业先进、工业发达、文化繁荣、环境优美、社会和谐、人民富裕的新河南奠定坚实基础。“十一五”期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左右,提前实现人均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人均生产总值居中西部地区前列;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末降低20%左右,生态环境有效改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经济结构明显优化,二、三产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比重有较大提高,工业大省加速向工业强省迈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加快,文化强省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开放型经济达到新水平;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预期性指标是政府期望的发展方向,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政府要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并适时调整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综合运用经济政策引导社会资源配置,努力争取实现。

    约束性指标是在预期性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政府责任的指标,是省政府在公共服务和涉及公众利益领域对地方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政府要通过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和有效运用行政力量,确保实现。

第三章 战略任务

    “十一五”期间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是:

    加快经济发展。以工业化为核心,加快城镇化进程,推进农业现代化,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和较高的增长质量,实现又快又好发展,在中部崛起中走在前列。

    加快经济转型。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提高二、三产业比重,增强消费和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努力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河南,健全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大力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强产学研联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新兴先导产业,为结构优化升级奠定基础。

    着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加快中原城市群发展,促进其他城市开放开发,积极发展县域经济,形成各展所长、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格局。统筹城乡发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着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健全公共服务,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促使全省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保持社会安定。

    着力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有利于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形成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

  着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大力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复合型和实用型人才,壮大人才队伍。完善用人机制,营造有利于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活力的良好环境,为加快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着力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继续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产业发展,建成一批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水利、交通、能源、信息等重大项目,继续加强城建、环保、社会事业等薄弱环节建设,实施一批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骨干项目,培育形成一批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进一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

第二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继续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推动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四章 现代农业

  第一节 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坚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发展农业,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继续推进优质粮食和优质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优质特色农产品,形成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格局,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进豫北和豫中强筋小麦、豫南弱筋小麦、沿黄沿淮优质水稻、黄淮平原优质大豆及专用玉米等优势产业带(区)建设。实施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大型商品粮基地,壮大粮食生产核心区,实现粮食生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促进粮食加工转化,提高粮食产业综合效益。

  大力发展畜牧业,提高畜牧业比重。优化畜禽品种结构,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加快黄河滩区绿色奶业、豫东平原奶业、中原肉牛肉羊、京广沿线瘦肉型猪、豫南水禽和豫北蛋肉鸡等优势畜牧养殖带(区)发展。支持规范化养殖小区和规模化养殖场建设,不断提高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饲养水平。积极发展优质水产品。鼓励开发优质牧草和安全饲料。促进畜禽产品加工增值。

  继续发展棉花、油料、烟叶等大宗经济作物,加快发展果蔬、花卉、苗木、茶叶等特色农产品,建设丰产速生林基地。大力发展品牌农业、设施农业、订单农业和外向型农业,扩大无公害、绿色、有机等健康农产品生产。

  第二节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加工能力,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挖掘农产品增值潜力。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继续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其建立原料基地,开发新产品,拓展国内外市场。推广龙头带基地、公司连农户、产加销一条龙等多种模式,建立健全企业与农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使农民更多地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的收益。发展各种新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第三节 完善农业服务体系

  加大对农业科技进步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农业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健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继续实施种养业良种工程,抓好优质粮食、经济作物、畜禽产品特别是优质小麦、优质棉的良种繁育、推广和产业化。加快省农科院现代农业科技实验示范基地和许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鼓励大型涉农企业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加强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健全动物防疫、植物保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快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健全农产品和农资市场体系。进一步发挥供销社在农村流通中的重要作用。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完善省、市、县三级农业信息网,加强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应用系统建设。提高农机具推广应用和服务水平。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

  第五章 农村建设

  第一节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投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方便农民出行。继续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提高农民饮用水质量,逐步提高自来水普及率。结合畜牧养殖业发展和农村改厨、改圈等,大力普及农村沼气。积极发展太阳能和小水电等清洁能源。完成县城、农村电网改造及后续工程。积极发展农村通信,实现村村通电话、乡乡通“宽带”。

  搞好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改进农村住房设计,推进农村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结合生态移民、重大项目建设,搞好移民搬迁和村庄迁建。加强农村环境整治,重点解决村内道路、给排水设施、垃圾处理、人畜混居等突出问题,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

  第二节 大力发展农村公共服务

  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合理配置公共资源,确保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农村。

  巩固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2007年起对所有农村学生免收杂费。加快寄宿制学校和薄弱初中建设,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长效机制。积极发展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使50%以上的农村教师得到一次专业培训。实行城市教师赴农村学校支教制度。加强农民技能培训,使每个适龄劳动者掌握1—2种实用技术,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切实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和装备水平。2008年全省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全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

  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农户和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倡导乡风民俗新风尚和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村文明程度。

  第三节 加强扶贫开发

  强化各级政府扶贫责任,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坚持开发式扶贫,因地制宜地实行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扶持发展特色产业,提高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对自然条件恶劣、生态脆弱村实施易地扶贫。力争五年解决400万人口脱贫问题。专栏3 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

  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在粮食主产区集中连片建设若干个国家级高产稳产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

  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实施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控和农机装备推进等项目,在70个粮食主产县建设万亩连片标准粮田,形成我省粮食生产核心区。

  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在24个粮食生产大县改造中低产田19万公顷以上。

  种养业良种工程。实施种子和畜禽水产良种工程,建设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农作物改良中心和良种繁育基地及加工中心,建设畜禽水产原良种场、种质资源场及检验中心等。

  动物防疫体系。完善省级动物疫病控制中心,新建80个县级动物疫病控制中心并达到国家标准。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国家粮油及肉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省级综合性农产品质检中心、113个县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和120个农产品批发市场质检站。

  农产品流通设施。支持农产品保鲜、交易、运输和信息体系建设,建成50个以上功能完善的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五年解决900万农村居民饮用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及山区严重缺水问题。

  农村沼气。建设农村户用沼气以及部分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大中型沼气工程。  农村公路。实现所有行政村和大多数自然村通水泥路(油路),90%以上的县道达到三级及以上公路标准,乡道、村道达到四级及以上公路标准。

  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完成乡镇卫生院的改造,分步改造县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

  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现农村居民20户以上的自然村通广播电视;扶持建设农村固定和流动电影放映点,基本实现一村一月放一次电影。

  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县级服务站、中心乡镇服务站和信息网络系统等。

  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实现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对未达标的县级文化馆、图书馆进行改造。

  第六章 劳务经济

  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清理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鼓励农民外出务工就业。加强用工信息、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有序流动。加快农民工就业培训基地建设,增强农民外出稳定就业能力。大力开展定向和专业技能培训,发展专业性和技术型劳务输出,创造河南劳务品牌,建设全国性劳务输出基地。2010年全省转移农业劳动力总数达到2300万人。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管理,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和劳动保障制度,强化跟踪服务,切实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章 农村改革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体制等改革任务,逐步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各级政府对“三农”的投入,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制度。建立农民种粮收益综合补偿机制,对种粮农民继续实行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政策。积极化解乡村债务。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成果,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农业农村信贷投放,鼓励设立多种所有制农村社区金融机构,培育发展小额信贷组织和农户资金互助组织。鼓励发展农村信贷担保机构,加快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改革征地制度,健全征地补偿标准和土地转让最低价格制度,合理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将因城市发展失去土地的农民纳入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健全村民自治机制。

  第三篇 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工业产品结构由初级为主向中、高端和高附加值为主转变。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聚集,提高产业集中度,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快向工业强省迈进。

  第八章 高新技术产业

  完善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鼓励自主创新,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产品研发,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新技术企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集中目标,重点突破,着力培育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等新兴先导产业,为本世纪第二个十年我省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形成新的支柱产业奠定基础。通过组织实施一批高新技术产业重大专项工程,重点扶持一批高成长性企业,巩固电子元器件、新型电源两个优势产业,做强硅半导体材料及太阳能电池、新型显示材料及精深加工、超硬材料及制品三大产业链,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能源、新型功能材料三个高成长性行业,积极培育数字视听、网络及通讯、计算机、软件四类优势产品。重点支持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特色产业园区和国家级信息产业园建设,培育壮大郑州、洛阳、新乡、许昌、安阳、鹤壁六个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逐步形成安阳—许昌沿京广线高新技术产业带。2010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5%以上。专栏4 高新技术产业重大专项

  硅材料及太阳能电池。扩大洛阳、南阳多晶硅生产规模。重点发展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半导体照明器件、移动存储器、集成电路芯片等精深加工产品。把洛阳建成国内最大的硅半导体材料生产基地。

  新型显示材料及数字视听产品。发展液晶、等离子电视、手机用玻璃基板,扩大导电玻璃等深加工产品规模,建成全国最大的电子玻璃生产基地。发展液晶显示屏、笔记本电脑、数字电视、税控收款机等数字视听产品。

  生物医药。提高发酵技术水平,巩固我省抗生素原料药优势,扩大预防重大疫病新型诊断试剂、疫苗和血液制品的生产规模,建设国内最具竞争力的抗生素原料药和血液制品生产基地。

  超硬材料。发展高品级金刚石、立方氮化硼等高端产品,形成品种齐全的加工体系。围绕集成电路、汽车、家电、机床等行业急需,加快发展专用超硬材料制品,建成国内最大的超硬材料及制品生产基地。

  新型功能材料。大力发展信息、航空、冶金、国防工业急需新型功能材料及精深加工产品。重点发展新型专用合金、耐火材料和特殊功能材料及制品,建设全国重要的钛、镁合金和新型耐火材料生产基地。

  生物质能源。加快速生高产优质生物能源品种的选育、推广和规模化种植。改进原料路线,扩大燃料乙醇生产规模。推进生物柴油产业化。

  第九章 优势产业

  第一节 建设全国重要的食品工业基地

  以精深加工、品牌营销、集约发展引领食品工业结构升级,完善食品安全生产体系,重点建设沿京广线食品工业产业带,提升粮食和畜禽加工两大优势,做强做精面制品、肉制品和淀粉加工产品链,培育壮大乳制品、果蔬、油脂、休闲食品等高成长性行业。壮大优势企业,形成以名牌产品为主导、产业集聚发展、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格局,建设食品工业强省。2010年粮食、肉类、乳制品加工能力分别达到3500万吨、500万吨和200万吨。继续整合卷烟行业,培育名牌卷烟产品。实施品牌战略,提高酿酒行业竞争力。大力发展饲料工业。

  第二节 建设全国重要的有色工业基地

  进一步壮大以铝为主的有色工业。搞好铝土矿资源配置,集约发展氧化铝,建设郑州、焦作、豫西三大氧化铝基地。推动电解铝企业联合重组,提高电解铝集中度。大力发展铝精深加工,重点发展高精度板带箔、压铸件和工业型材、建筑装饰型材等产品,引导铝加工企业向铝工业园区聚集。2010年全省氧化铝产能达到700万吨左右,铝加工产能达到280万吨以上,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铝工业基地。扩大铜精深加工规模,积极发展铅、锌、钼、镁等有色金属深加工,引导黄金工业健康发展。

  第三节 建设全国重要的化工基地

  依托骨干企业,建设石油化工基地。加快洛阳石化发展,将其培育成具有千万吨炼油、百万吨聚酯及原料生产能力的大型石化联合企业;加快中原乙烯扩建改造步伐,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力争2010年炼油能力达到1000万吨以上,化纤原料能力达到100万吨以上。

  积极推进煤化工产业发展,建设大型煤化工基地。按照大型化、规模化的要求,依托骨干企业,加快煤炭资源转化,形成甲醇—烯烃、甲醇—碳一化工、煤焦化—焦油深加工、煤制合成氨—精细化工等四条煤化工产业链。力争2010年煤炭转化能力达到2000万吨以上。

  依托平顶山、漯河、濮阳岩盐和南阳天然碱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精深加工,建设中部地区盐化工基地。提高优质化肥、高浓度化肥比重,支持骨干企业原料路线改造,提高规模化生产水平。

  第四节 做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

  坚持整车发展和零部件产业升级并举,加快企业重组。支持骨干整车企业扩大乘用车、高中档客车产量,促进重型载货车实现规模化生产,建设专用车、低速汽车和摩托车等专业车辆制造体系。积极开发新型动力汽车。壮大发动机、车桥、变速箱、车轮、汽车电子等汽车零部件品系,提高省内整车本地化配套水平,增强向国内重点汽车企业供货能力。引导零部件企业向优势区域集中,重点发展一批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

  第五节 壮大装备制造业

  依托重点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坚持自主创新与技术引进相结合,提高装备工业的技术水平和系统集成能力。大力发展电力、矿山、纺织、冶金建材、工程建筑等成套设备。提高农机、数控机床和基础件、工具的制造水平。推进洛阳、郑州等老工业基地改造。坚持军民结合,加快国防工业技术进步,增强平战转换能力。

  第六节 振兴纺织服装工业

  引导棉纺企业向棉花主产区和棉纺工业聚集区转移,提高装备水平,加快产品升级,建设优质棉纱生产基地。积极开发新型天然纤维产品,依托洛炼、白鹭、神马等骨干企业,集约发展化纤产业。采用先进设备和清洁生产工艺,提高纺织、印染、后整理水平,发展高档服装面料和产业用纺织品,完善纺织产业链。以培育和扩大品牌生产为重点,积极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大力发展中高档服装加工,提高服装生产工艺和设计水平。加强纺织服装营销市场和展示、专业技能培训等配套建设,形成全国重要的新型纺织工业基地。

  第十章 其他产业

  优化发展钢铁工业。支持骨干钢铁企业提高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实施优质钢工程,加快发展宽厚板、薄板和特种钢等高附加值产品,形成以板、管、特钢为主的产品结构。建成安钢2×150吨转炉建设项目,形成千万吨级钢铁企业。完成舞钢年产100万吨宽厚板等项目,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宽厚板基地。淘汰300立方及以下高炉等落后生产能力。

  集约发展建材工业。加快水泥工业结构升级,逐步淘汰普通机立窑,重点支持发展日产8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培育千万吨级大型干法水泥企业,提高水泥行业集中度。发展玻璃精深加工,扩大高档产品生产规模。鼓励发展优质高效合成耐火材料、节能环保型墙体建筑材料、保温材料和绿色装饰材料。

  加快发展轻工业。优化造纸工业原料结构,发展废纸浆造纸,扩大木浆造纸,降低草浆造纸比重。支持漯河银鸽、商丘恒兴等企业发展中高档文化纸、包装用纸和特种用纸。推进濮阳、焦作、新乡等林纸一体化项目形成系统生产能力,培育百万吨级造纸企业。加快家电产品升级,发展适销对路的日用消费品。

  大力发展建筑业。加大建筑安装企业兼并重组力度,提升大型建筑企业的专业化水平。鼓励建筑企业与工程设计单位、设备制造企业联合,开展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承包,拓展国内外建筑市场,增强建筑业务承揽能力。改善企业装备、技术条件,提高施工水平,保障建筑产品质量,增强建筑业整体竞争力。

  第十一章 产业集聚

  优化产业布局。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区域、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和园区集中,形成一批专业化经营、社会化协作、各具特色的产业发展带、产业集聚区、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

  着力培育大型企业(集团)。优化资源配置,支持百户重点企业发展,强化体制创新、技术创新,突出抓好一批促进产业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项目,形成一批核心竞争力强、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和数百亿元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推动骨干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实施名牌战略,加强企业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市场竞争力。引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配套协作,促其向专、特、精、新方向发展。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健康发展,提高吸纳劳动力就业的能力。

  第四篇 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加快中原城市群发展,支持其他城市开放开发,大力发展县域经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构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第十二章 城镇化

  第一节 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

  重点建设中原城市群,加快其他地区性中心城市发展,形成一批现代化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加快县级市和县城建设,促进巩义等县(市)逐步发展成为具有地区性影响力的中等城市。培育一批有产业支撑的中心镇,推动有实力的小城镇发展成为各具特色的小城市。逐步形成以郑州为龙头,以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为骨架,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依托,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

  第二节 加强城镇规划与管理

  城镇规划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符合当地水土资源、环境容量、地质构造等自然条件以及全省城镇空间布局的要求,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就业空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相适应,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功能定位,突出城市特色。提高城镇建设水平,注重建筑个性和城市景观的协调性,保护文化遗产,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城镇管理,统筹城市道路和地下管网等设施建设,开展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优秀旅游城市等创建活动,优化人居环境。

  第三节 增强城镇服务功能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完善城市路网结构,优化公交线路和场站布局,提高通行能力。加快供排水、供热、燃气、供电、电信、有线电视、人防等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城区绿化、河道整治、雨污分流、大气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加强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区管理服务网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强化产业支撑,大力发展各类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加工业,增强吸纳就业能力。

  第四节 健全城镇化的体制机制

  破除城镇化的体制性障碍。改革城镇户籍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的按实际居住地登记的户籍制度,放宽进城务工人员落户条件,促进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并稳定就业。推进城镇公用事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开放市政建设和经营市场。完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将进城务工人员、城中村和近郊转户农民统一纳入城镇社会保障范围。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合理调整行政区划,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推进鹤壁、济源和巩义、义马、舞钢等市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率先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加快建立统一的户籍、就业、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把产业聚集、城镇发展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一城乡规划和管理。

  第十三章 中原城市群

  加快中原城市群发展,把中原城市群建成带动中原崛起、促进中部崛起的重要增长极。2010年区域生产总值突破1万亿元,占全省的比重达到60%左右,城镇化率达到50%左右。

  优化空间发展布局。构建以郑州为中心,洛阳为副中心,开封、新乡、焦作、许昌、平顶山、漯河、济源7个省辖市为支撑,大中小城市相协调,功能明晰、组合有序的城市体系。加快郑州全国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努力把郑州建成全国重要的现代物流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和先进制造业基地、科技创新基地,发挥其在中原城市群的龙头带动作用。加快区域内城际空间和功能对接,提高产业关联度,促进优势互补。建成郑州—开封城际快速通道等一批重大工程,推动郑汴一体化发展。建成洛南新区,提升新区功能。因势利导,吸引周边城市融入,拓展中原城市群发展空间。

  培育发展产业带。以交通干线为纽带,以城市为载体,整合区域资源,加强分工和协作,通过产业基地、集群和园区建设,培育形成四大产业发展带。重点推进郑汴洛城市工业走廊建设,促进产业向优势区域聚集,逐步建成以现代制造、高新技术、能源、石化等产业密集区为支撑,以沿线城市为结点的产业发展带。促进新乡—郑州—许昌—漯河轻纺、食品和高新技术产业带,新乡—焦作—济源能源、原材料和重化工产业带,洛阳—平顶山—漯河能源、原材料和重化工产业带发展。

  统筹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成区域内完善的高速公路网络和城际快速公路通道,形成中原城市群各城市间2小时通达圈。在郑州东区规划建设铁路客运专线枢纽站、高速公路客运枢纽站等重大工程,提升郑州在全国的交通枢纽地位。适时建设郑州城市轻轨,做好城际轻轨的前期工作。配合郑州至北京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建成郑州公铁两用大桥,合理规划建设其他新的黄河大桥,推动两岸呼应发展。加强城市防护林体系和生态工程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建立健全协调发展机制。制定完善产业、财税、信贷、土地、人才等相关政策,引导生产要素在城市群内优化配置,推动科教文化和信息资源整合,促进区域内资源共享、生态共建、环境同治、产业互补、协调发展。

  第十四章 其他区域发展

  统筹资源配置,在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重大项目和资金等方面,支持中原城市群以外的其他中心城市开放开发。引导豫北、豫西、豫西南、黄淮地区壮大优势产业,发展特色经济,加快产业和人口聚集,扩大城市规模,增强地区性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形成与中原城市群优势互补、相互融合、竞相发展的格局。

  促进豫北地区的安阳、鹤壁、濮阳市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壮大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钢铁、建材、石油化工、食品、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积极发展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服务业。

  促进豫西地区的三门峡市充分发挥矿产、生态和林果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煤化工、铝工业、黄金和果品精深加工及旅游产业。促进豫西南地区的南阳市壮大优势产业,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纺织服装、医药、机电、生物质能源等;加强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农畜产品深加工;加快旅游资源开发和交通、物流设施建设,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

  支持黄淮地区的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龙头企业,建成全国重要的粮食和畜产品加工基地;加快工业化、城镇化步伐,重点发展医药、煤化工、能源、轻纺、食品等产业,壮大工业规模和经济实力,实现跨越式发展;支持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和红色旅游景区景点建设,积极发展物流运输等服务业;加强劳务培训,促进农业劳动力转移。

  第十五章 县域经济

  加强县(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推动产业聚集,增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能力。统筹城乡产业布局,把城镇发展与工业园区建设结合起来,引导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特色经济,培育壮大优势产业,促进服务业发展,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改进政府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综合管理权,适时增加扩权县(市)数量,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支持沿边县(市)加快发展。

  第五篇 加快发展服务业

    坚持产业化、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加强政策引导,优化结构、增强功能、扩大规模、提高质量,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努力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增强服务业吸纳城乡就业的能力。

  第十六章 现代物流

  发挥区位优势,提升产业素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推进郑州中原国际物流园区重大物流工程建设,构建物流基础设施、信息网络、政策法规体系三大平台,引导物流资源、设施、企业向园区聚集,初步确立郑州现代物流中心在全国的重要地位。整合物流资源,积极发展重点行业物流,改造提升传统物流,培育大型物流企业,规划建设一批区域物流枢纽、物流园区和专业物流市场,把现代物流业发展成优势产业。

  第十七章 文  化

  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壮大文化产业。调整文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艺演出、文化旅游等主导文化产业,积极发展网络服务、广告会展、文化创意和动漫、网络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支持发展文化娱乐、休闲健身、艺术培训和艺术品业等社会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制,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增强文化产业发展活力。整合文化资源,实施品牌战略,完善支持政策,培育一批年收入20亿元以上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形成一批文化产业基地、特色文化产品生产园区和知名文化品牌,不断提高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努力把文化产业培育成新的支柱产业,推进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产业大省的跨越。

  发展文化事业。加大文化事业的投入,发掘中原文化精华,扶持重要文化遗产、优秀地方剧种和民间艺术的保护与开发,建成一批标志性公共文化工程,逐步形成功能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文化生活。壮大文化艺术人才队伍,推进文化创新,繁荣文艺创作,大力实施“河南文化精品工程”,积极创作富有河南特色和时代精神的优秀文化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中原文化的吸引力、影响力、辐射力。专栏7 文化建设工程

  标志性文化体育设施。建成河南省艺术中心、省广播电视发射塔、省体育中心二期、河南中国文字博物院等。

  文化产业基地。在郑州培育形成出版、印制、发行基地,影视制作基地,创意、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基地,广告会展基地。

  特色文化产品生产园区。培育南阳玉雕、烙画,开封汴绣、木版年画,平顶山汝瓷,许昌钧瓷,洛阳唐三彩,新乡青铜器复制,西平宝剑,濮阳、汝南麦秆画,鹤壁黄河古陶等文化产品生产园区。

  文化骨干企业。发展壮大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河南出版集团、河南文化影视集团、河南杂技武术集团等。

  文化产业重点工程。实施省有线电视网络升级改造工程、省广电数字化产业工程、河南文化精品工程等。

  公共文化设施。全省县级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出版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等。

  传统优秀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抢救性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和文化街区保护工程,支持安阳殷墟等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第十八章 旅  游

  大力实施精品名牌战略,推动旅游与文化融合,把旅游业培育成我省重要的支柱产业。进一步提升沿黄“三点一线”精品线路的品位和档次,使其成为国际知名的旅游线路。加快嵩山文化旅游区、太行山山水生态旅游区、伏牛山休闲度假旅游区、桐柏—大别山红色旅游区和豫东平原文化旅游区连线连片开发,加大旅游资源整合,培育形成若干特色鲜明、吸引力强的旅游线路。继续加强嵩山、龙门石窟、安阳殷墟、开封宋都古城和云台山、宝天曼等精品景区建设,扩大世界文化遗产、世界人与自然生物圈保护区、世界地质公园、少林武术及太极文化的品牌效应。加快白云山—龙峪湾、石人山、林虑山、鸡公山、云梦山、山查岈山等一批生态旅游景区开发,积极培育新郑黄帝故里、商丘古城、周口太昊陵等一批文化旅游景区,抓好纳入国家规划的红色经典景区和线路建设,增强其吸引力和知名度。继续开发节庆会展、寻根朝敬、武术展演、生态农业、新农村、现代工业观光等特色旅游产品。进一步完善旅游产业体系,拉长产业链条,促进交通、餐饮、旅馆、娱乐、购物等相关产业发展,在重点旅游城市和景区建设功能完善的游客服务中心。加强旅游宣传推介,开拓旅游市场,努力扩大入境游规模。深化旅游体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参与旅游开发经营,加快旅游企业整合重组,培育大型旅游企业集团。提高旅游业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综合效益。

  第十九章 金  融

  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创新金融服务品种,拓宽金融服务领域,提高金融产业竞争力,增强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支持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的改革和发展,推动城市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的改制重组。促进农村信用社发展壮大,增强其支持“三农”的能力。引导中小银行以及证券、保险、信托、创业投资等专业化非银行金融机构健康发展,规范发展民间金融组织。积极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到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加快郑东新区金融集聚区建设,提高凝聚力和辐射力。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扩大股票、债券、信托等直接融资规模。整合产权交易机构,建立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增加期货市场交易品种和规模,把郑州商品交易所建成综合交易中心和国际知名的农产品定价中心。健全金融监管体系,防范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金融安全区。

  第二十章 房地产

  引导房地产业发展与城镇化进程相适应,与老城改造和新区建设相结合,与完善城市功能和公共服务相配套。发展一批大型骨干房地产企业,壮大房地产业规模和实力。规划建设布局合理、功能明确的商务房(楼)集中区。优化住房供应结构,降低成本,扩大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供给,支持发展健康环保和节能省地型住宅。规范和活跃住房交易二级市场,积极发展住房信贷,鼓励住房消费。加强社区配套公益设施建设。规范物业管理,提高市场化程度。

  第二十一章 其他服务业

  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和网络,建设和改造社区服务中心,合理设置社区服务网点,拓展服务领域,大力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托幼、医疗保健、健身休闲、文化娱乐、环境卫生等社区服务业,增加社区就业岗位。

  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发展电子政务,构建政务信息网络平台、数据交换中心、数字认证中心,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健全政府与企业、公众互动的门户网站。发展新型电子商务,建立健全安全认证体系,建设安全便捷的在线支付平台。整合信息资源,加强公益性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进信息服务业向其他产业的延伸,鼓励科普、教育、文化、公用事业等数字化产品开发,扩大信息产品供给。

  加快发展中介服务业。拓展和规范律师事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以项目融资、企业策划、战略管理、品牌营销、购并重组、上市、资产管理等服务为重点,加快会计、技术、评估、认证、咨询等中介服务业发展。积极发展专利、商标、版权转让与代理、无形资产评估等知识产权服务。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中介机构和高素质人才,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其他社会力量创办中介服务机构,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专业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骨干中介机构。建立健全各类行业协会,加强和完善中介服务市场监管,推动社会中介组织健康发展。

  改造提升商贸服务业。运用现代经营理念、方式和技术,改造传统商贸业,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专业配送、仓储式超市等新型业态,扶持发展一批大型批发市场。实施“万村千乡”工程,发展农村连锁经营和配送服务,引导商业网点向农村延伸,保证农村市场的商品质量和安全。保护和振兴“老字号”,创造新的商业品牌。积极引进国际知名批发零售企业和品牌,提高传统商贸业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第六篇 加强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水利、交通、能源、信息重大项目建设,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有利于扩大开放和提高区域竞争力的基础设施及基础产业体系。

  第二十二章 水  利

  坚持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以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为重点,着力构建防洪减灾体系和水资源保障体系。加强治淮、治黄工程建设,加快洪水控制工程和骨干河道治理。继续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蓄滞洪区和城市防洪设施建设。实施黄河滩区安全工程和低洼易涝区排涝工程。继续发展引黄灌溉,加快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建成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受水区配套工程。深化水利建管体制改革,推进水利设施企业化经营,提高投资效益和运营效率。专栏8 水利重点工程

  南水北调工程。配合国家建成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同步建成受水城市配水工程,新增年供水能力37.69亿立方米。

  黄河流域。建成黄河标准化堤防焦作至濮阳段、西霞院水库,建设河口村水库,续建黄河滩区安全工程、金堤河二期及支沟口治理工程,建设小浪底南岸、北岸灌区。建设引黄骨干工程和配套工程。

  淮河流域。建成燕山水库,完成洪汝河下游、沙颍河、涡河近期治理工程,加快老王坡、泥河洼等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实施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做好出山店水库前期工作。

  海河流域。建成马家岩水库,实施卫河、共产主义渠等河道治理工程,启动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

  长江流域。完成唐白河治理工程。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国家第二批规划的33座大中型和一批重点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

  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完成昭平台、南湾等13个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和续建配套骨干工程,加快建设薄山、引沁等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和续建配套工程。建设大型排涝泵站工程。

  城市防洪工程。搞好郑州、漯河、信阳、周口、开封、洛阳等重点防洪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分期实施其他省辖市的城市防洪工程,省辖市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以上。

  第二十三章 交  通

  第一节 完善公路网络

  继续加强公路通道建设,全面建成国家规划的高速公路河南段,加快省规划的高速公路建设,适时改造扩建京港澳、连霍高速公路。加快高速公路与干线公路连接线建设,提高互连互通能力,形成高效便捷的高速公路网络。推进干线公路升级改造,将部分车流量较大的国省干线公路升级为一级公路。建设城际间快速通道,改造提升城市出口道路。完善城乡公路网。加强国防公路建设,提高交通战备保障能力。2010年全省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8.5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达到5000公里以上。专栏9 公路建设工程

  国家规划高速公路。贯通大庆至广州河南段(南乐至新县)、二连浩特至广州河南段(济源至南阳)、上海至西安河南段(信阳至西峡)高速公路。改造扩建连霍主干线郑州至洛阳、京港澳主干线安阳至新乡、郑州至漯河等高速公路。

  省规划高速公路。建成林州经安阳至南乐(省界)、济源经新乡至东明、登封经许昌至亳州、泌阳经驻马店至新蔡(省界)高速公路,加快建设辉县经鹤壁、濮阳至范县、新乡经辉县至营盘(省界)、焦作经汝州至桐柏(省界)等出省通道。建成商丘至周口、洛阳至南阳、郑州至石人山等省内通道。

  干线公路。对国道和省道干线公路进行升级改造。

  农村公路。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9万公里。

  第二节 加快铁路发展

  配合国家建成郑州至西安、郑州至北京、郑州至武汉铁路客运专线,争取开工建设郑州至徐州铁路客运专线,新增铁路客运专线880公里左右。加快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郑州铁路枢纽地位。完成焦柳、京九、新荷等国家铁路河南段电气化改造和京广铁路信阳至陈家河段改线工程。加强运煤通道建设,争取建成登封经漯河至阜阳、朝阳沟至商丘等地方铁路和长治至泰安(河南段)铁路,加强地方铁路与国家铁路的运输衔接。

  第三节 加快航空及其他运输方式发展

  大力发展航空运输。完成新郑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积极开辟国际国内航线,基本实现与各省(区、市)通达航线。加强航空货运场站建设,大力拓展航空货运业务。形成国内重要的区域性枢纽机场和航空物流集散中心。争取将洛阳、南阳机场改造成为国内干线机场,推进商丘机场建设军民两用机场。

  加快发展管道运输。配合国家建设贯通河南的成品油输配管线,扩建濮阳至洛阳原油输送管线。积极争取建设“川气入豫”天然气管线,配合国家争取开工建设第二条西气东输管线。

  开发内河航运。提高沙颍河航运水平,推进淮河、沱浍河、涡河等航运开发,打通通往华东的水运出口通道。

  第四节 提高交通管理运营水平

  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优化交通枢纽与港站布局,建成一批公路、铁路运输枢纽场站,合理布局铁路客运专线新客站。

  提高交通运输服务水平。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智能交通系统,提高交通基础设施使用效率。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健全交通安全预防监控和应急反应体系。完善运输网络,调整运输结构,优化运输布局,建立多种运输方式协调配套的客货运输服务体系。

  深化交通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拓宽融资渠道。深化民航、公路养护、规费征收、运输场站等管理体制改革。

  第二十四章 能  源

  建设全国煤炭基地。加快煤炭资源勘查,提高后续保障能力。培育发展骨干煤炭企业,加快平煤、永煤等大型矿区建设,全省煤炭生产能力稳定在1.5亿吨左右。继续整合省内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省外煤炭资源,鼓励煤电联营。推广应用高效装备设施,提高技术水平和采煤效率。依法强制关闭非法违法小煤矿。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建设全国火电基地。坚持上大压小,发展单机容量60万千瓦以上超临界或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加快关停煤耗高、污染重的小火电机组。以热定电,合理布局中心城市单机容量30万千瓦热电机组。有序发展抽水蓄能电站和燃气电站,提高调峰能力。2010年全省发电装机达到4500万千瓦以上。积极开拓省内外电力市场。加强电网建设,建成省内500千伏环网与华中主网相联的500千伏输电通道,提高电力输送和“水火调剂”的能力。继续推进城乡电网改造,形成安全可靠的现代化输配电网络。推进城乡电网建设,提高供电可靠性。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电价形成机制,加强电力调度和市场监管,优化电力资源配置。

  积极开发利用石油、天然气、煤层气资源。稳定石油、天然气产量,提高开发效率。积极利用“西气东输”、“川气入豫”气源。完善油气输配系统,建设郑州大型油品储备中心和输配枢纽。加快义马煤气化扩建工程建设。积极开发利用煤矿瓦斯和煤层气资源。提高城市居民燃气普及率,合理安排工业用气项目建设。

  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开发生物质能源和风能,2010年秸秆发电装机达到30万千瓦,风电装机达到20万千瓦。扩大乙醇汽油生产能力。鼓励开发利用太阳能和小水电资源。加快核电项目前期工作。专栏10 能源建设重点

  煤炭资源勘探。勘查预测区资源。加快勘探义马等老矿区的深部及外围资源,五年新增精查储量20亿吨。

  煤矿建设。建设一批大型矿井,五年新增煤炭生产能力3000万吨以上。

  电源建设。建设沿陇海、豫北和豫中南火电集群。加快一批火电、热电和调峰电站的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开工建设。

  电网建设项目。建设鄂豫第四回500千伏省际超高压输电工程、500千伏洛阳牡丹———郑州嵩山等超高压输变电工程。建设陈堡、祭城等76项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建设一批秸秆发电示范工程。建设三门峡、南阳、信阳等风电场。形成100万吨以上生物液体燃料和5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能力。

  第二十五章 信  息

  推进电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完善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提高通信能力、质量和网络运行效率。加快宽带接入网扩容改造,形成宽带化、数字化和综合化的接入网系统。完成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数字化改造工程。加快第三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数字电视和现代邮政网络建设。充实基础信息资源数据库,建立健全宏观信息资源库、公共资源信息数据库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系统。

  第七篇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建立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增强节约和环保意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二十六章 资源节约

  制定和完善促进节约资源的法规和标准体系,实行有利于节约资源的产业、价格和财税等政策,通过调整结构、推进技术进步、加强管理等途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节约型政府、节约型城市。

  大力推动结构节能、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重点推进高耗能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降耗,加强交通运输工具节能改造,强力推动建筑节能,大力推行高效节电照明产品及电器设备。严格市场准入,强制淘汰高耗能产品和落后生产能力。实施一批重大节能项目和示范工程。“十一五”末电解铝综合能耗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水泥、火电、合成氨综合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建设节水型社会。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加快大型灌区节水改造,促进农业节水。严格用水定额管理,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和器具,建设中水回用设施,促进城市节水。禁止缺水地区新建、扩建高耗水项目。实施阶梯式水价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推进雨水集蓄利用。

  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和集约利用。开展砖瓦窑、工矿废弃地、空心村土地三项整治,健全土地使用标准,发展节地型建筑,大力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加快关停实心粘土砖瓦窑场,2008年以后城镇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推广多层标准厂房。

  促进原材料节约。严格执行设计规范、生产规程、施工工艺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减少一次性用品生产和使用,积极推行代用材料,大力推广散装水泥。专栏11 节能重点工程

  低效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采用循环流化床、固硫型煤等技术改造或替代现有中小型燃煤锅炉(窑炉)。

  热电联产和区域集中供暖。鼓励中心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发展热电联产。鼓励各类城市将现有分散式供热小锅炉改造为集中供热。

  余热余压余气利用。在冶金、建材、煤炭等行业综合利用差压、高炉煤气、瓦斯等发电,日产5000吨以上干法水泥全部建设余热发电设施。

  节约和替代石油、天然气。实施节油措施,发展洁净煤、醇类燃料等替代燃料油,开发利用生物质柴油,引导电力富足地区用电替代天然气。

  电机系统节能。在煤炭、化工、纺织等行业实施风机、水泵、压缩机系统的高效节能改造。

  能量系统优化。在冶金、化工等行业通过系统优化设计、技术改造和改善管理等措施,大幅度降低企业综合能耗。建筑节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产品。

  绿色照明。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住宅等推广高效节电照明系统。

  政府机构节能。实施政府机构建筑物及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将节能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更新监测设备,加强人员培训,推行合同管理等。

第二十七章 资源管理

  加强水、土地、矿产资源的管理,实行有限、有序开发,推进资源资产化,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合理补偿机制,提高资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程度。

  加强水资源保护和配置管理。搞好水资源供需预测,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搞好上下游和地表地下水调配,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完善取水许可制度。

  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和后备资源开发,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完善土地规划和用途管理,保证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加强矿产资源地质勘查,提高资源接续能力。严格矿业准入标准,建立矿业权交易制度,打击非法开采、乱采滥挖行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改进资源开采技术装备和管理,淘汰落后的开采方式,提高资源回采率。完成煤炭、铝土矿等重要资源整合,开展对其他重要矿产资源的整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二十八章 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在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物产生和社会消费的各个环节,逐步建立全社会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统筹规划矿产资源开发,提高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鼓励发展与煤矸石、煤泥、煤层气等资源总量相匹配的低热值燃料发电。鼓励利用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废渣生产新型建筑材料,搞好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促进城市垃圾、污泥资源化利用,推广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引导力度,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促进产业循环式组合,推动资源循环式利用,引导社会循环式消费。在重点行业、领域、产业园区和部分城市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积极探索和推广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专栏12 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程

  企业。重点支持平煤集团、天冠集团、中铝中州公司、商电铝业等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在煤炭、有色、电力、食品等行业建成100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园区。建成安阳高新技术园区、登封工业园区等20个循环型产业示范园区。建设一批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区。

  城市。在鹤壁等城市进行试点,创建一批资源节约型示范城市。

  再生利用领域。在废金属、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机电、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等领域支持建设20个集中处理和再生利用示范基地。

第二十九章 环境治理

    第一节 改善水环境质量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着力从源头防治污染。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推进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实现排污企业持证排污、持续稳定达标排放。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农药,搞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有效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运行机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201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

    第二节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推进钢铁、电力、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二氧化硫综合治理和粉尘防治。淘汰关闭5万千瓦以下纯凝汽燃煤机组,制定严格的煤耗标准,对12.5万千瓦以下火电机组实行限制性淘汰,所有13.5万千瓦以上燃煤电厂配置脱硫设施。加大城市烟尘、粉尘和细颗粒物治理力度,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第三节 加强废弃物污染治理

  支持发展清洁生产,改进企业工艺水平和流程设置,减少固体废弃物排放量。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完善运行机制,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健全废弃物回收和处理系统,提高废弃物处置水平。加快危险废弃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实现医疗废物及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理。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及制品,减少白色污染。专栏13 环境治理工程

  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实施淮河、海河、黄河等重点流域和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及沿线水污染防治工程。

  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对造纸、炼焦、冶炼、水泥、皮革、耐火材料等集中区域进行综合整治。

  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2007年底所有城市和县城建成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配套建成污水处理管网、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

  铬渣污染治理。对开封、焦作、义马、巩义等地铬渣及受污染土壤进行综合治理,所有堆存铬渣实现无害化处理。

    第四节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健全环境监管体制,实施排放总量控制、排放许可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实行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健全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加强环境监测。推行环保信息公开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环保监督。

第三十章 生态保护 第一节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实施生态保护工程,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环境承载能力,维护生态安全。以黄河、淮河、长江流域为重点,在江河源头区、重点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重点区、洪水调蓄区、防风固沙区等地区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加强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保护,在完成平原绿化工程的基础上,开展生态县建设,建设防护林体系。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加强流域综合治理,恢复山地植被,搞好水土保持,提高生态涵养能力。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保持生物多样性。加强矿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加快建立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生态补偿机制。专栏14 生态保护重点工程

  建设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源头生态功能保护区,面积7912平方公里;淮河源头生态功能保护区,面积20249平方公里。

  天然林保护。在栾川等15个县保护森林90万公顷。

  防护林体系建设。营造黄河中游生态公益林20万公顷;小浪底库区绿化1.2万公顷;淮河及长江流域造林50万公顷;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沿线造林0.72万公顷;太行山绿化11万公顷;铁路、公路、河流沿线(岸)绿化4.21万公里。  退耕还林(草)。在淮河源头及上游地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黄河故道、小浪底水库以上地区,完成退耕还林(草)37万公顷。

  水土保持。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万公顷,生态修复50万公顷。

  湿地保护与修复。新建湿地保护区8个,全省湿地保护区达到22个,退耕还泽(滩)1万公顷,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1万公顷。建立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区20处。

  自然保护区建设。全省自然保护区达到50个,面积85万公顷。

  防沙治沙。营造防风固沙林0.33万公顷,治理沙化土地26万公顷。

  矿山生态修复。在各类露天采掘矿区、尾矿堆集区、煤矿沉陷区全面实施植被修复工程和沉陷区治理工程,恢复矿区生态。

    第二节 完善主体功能区

  根据不同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把全省划分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三类主体功能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聚集经

  济和人口条件较好的重点开发区,要完善基础设施,加快城镇化、工业化进程,承接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的人口转移,逐步成为支撑经济发展和人口聚集的重要载体。退耕还林还草地区、天然林保护地区、重要水源涵养地区、蓄滞洪区、水资源短缺地区、水土流失严重地区、湿地和自然灾害频发地区以及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淮河源头生态功能区、黄河滩地等限制开发区,要按照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的原则,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产业。国际组织、国家和省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国家划定的特殊区域等禁止开发区,要依法实行强制性保护,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

第八篇 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

    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市场体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加快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大力实施开放带动战略,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新格局。

第三十一章 体制改革 第一节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合理界定政府职能范围,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理顺职责分工,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改善经济管理方式,更多地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调控经济运行。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行政绩效考核体系,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政府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推行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按照分类改革、优化结构的要求,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依法分离事业单位承担的政府职能。加快经营性事业单位改企步伐。健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全面实行管理者聘任制和员工竞争上岗制。改革事业单位经费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监管体制。积极推进焦作、周口等市事业单位改革试点。

    第二节 深化投资、财税体制改革

  落实企业投资决策自主权,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健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完善政府投资决策机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健全投资监控体系,加强对投资的引导和调节,抑制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率。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合理界定各级政府财政收支范围和责任,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实行有利于增长方式转变、科技进步和资源节约的财税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增加社会保障、科教文卫、农村农业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支出,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理顺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改革,健全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的制衡机制。实行非税收入全口径预算管理。规范地方政府债务行为。推进税制改革,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保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第三节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继续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力度,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和社会资本,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国有大中型企业规范的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体制创新和经营机制转换。继续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明确省、市两级政府的监管范围和责任,依法行使出资人职责,健全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四节 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和政策体系,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各项合法权益。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等方面,保障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企业享有同等待遇。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非公有制企业进入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健全融资担保、信用评价、技术信息服务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合法经营,健康发展。

    第五节 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完善市场体系。加快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建设,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提升档次,形成以批发市场为龙头、专业市场为骨干、零售市场为基础的多层次商品市场体系。培育发展结构合理的金融市场,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规范发展土地市场,大力培育科技市场,健全生产要素市场体系。

  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推进资源价格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对垄断行业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清理和整顿各类收费项目,依法查处乱收费。健全价格调整听证制度,更好地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第三十二章 对外开放 第一节 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加强配套服务能力建设,为外商营造良好的政策、市场、产业、居住和人文环境。加大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城市建设等领域招商力度,拓宽利用外资领域。改进招商方式,发挥各类中介组织作用,着力搞好专题招商、专业性招商和重大项目招商,提高招商实效。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转制,吸引战略投资者,推进产业整合和企业重组。依托重点企业、高成长性企业和重大项目,吸引跨国公司和国内外高科技企业到我省优势区域和各类开发区、特色产业园区兴业发展。支持企业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提高引进消化吸收和集成创新能力,提升制造业层次。用好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组织好项目实施。

    第二节 扩大对外贸易与合作

  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大力开拓海外市场,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加快出口产品的升级换代,不断扩大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继续扩大传统优势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加快郑州出口加工区等重点出口基地建设。培育一批年出口额超亿美元的优势产品。推动外贸企业重组,培育多元化出口主体,带动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加强关键设备和短缺资源进口。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积极利用境外资源和市场,建立紧缺资源开发基地和产品加工制造基地。鼓励企业融入国外大型企业的生产链和供应链,积极发展加工贸易。健全国际贸易争端应诉和反倾销应对机制,保护企业权益。加强口岸体系建设,健全大通关机制。强化进出口检验检疫和疫情监控。大力开拓国外承包工程市场,带动我省成套设备、技术和服务出口。积极开展对外劳务合作,培育劳务品牌,扩大国际劳务输出规模。

    第三节 继续实施东引西进

  抓住沿海产业向内地转移和西部大开发机遇,顺应国家区域经济布局调整趋势,发挥区位优势,大力实施东引西进,进一步提升我省作为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和西部地区资源输出枢纽的地位。加强与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积极主动承接产业转移,促进产业升级。鼓励我省企业在东部地区建立销售和研发机构,利用东部地区对外开放优势带动我省产品出口。鼓励优势企业积极开发西部资源和市场,提高我省产品在西部市场的占有率。加强与中部省区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

第三十三章 市场环境

  健全市场规则,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偷逃骗税、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形成高效优质的服务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纳税、还贷、履约、产品质量等信用记录为重点,建立健全政府、企业和个人多层次的社会信用体系。加大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力度,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建设诚信河南。

第九篇 实施科教兴豫和人才强省战略

    坚持科教兴豫和人才强省,加大科技、教育投入,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强力推进人力资源开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第三十四章 科  技

    第一节 大力推进自主创新

  鼓励原始创新,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围绕壮大优势产业、传统产业升级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组织重大科技攻关,实施一批重点产业创新项目,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依托重点建设项目,开发核心技术,研制关键设备,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内外高新技术,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跨越式发展。整合科技资源,建设六大科技共享平台,培育若干国内一流科研机构,构建区域创新体系。支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支持能力。发展科技咨询、成果转让、技术推广等中介服务,形成社会化的创新服务体系。

    第二节 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体系中的主体地位

  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增加财政对科技创新的投入,推动企业成为研发投入和自主创新的主体。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与国内外研发机构建立战略联盟,吸引国内外企业在我省设立研发机构,大力发展民营科技研发机构。扶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努力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形成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和企业集团。

    第三节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完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制,拓宽科技投入渠道。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构建开放型研究开发体系。改革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落实知识、技术、成果、专利等要素参与分配政策,促进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强科学普及,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依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专栏15 技术创新重点项目

  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创新重点:高纯度多晶硅和大尺寸单晶硅、高效太阳能及锂离子电池、液晶和等离子显示器玻璃、集成电路芯片设计、下一代互联网设备;抗艾滋病新药、生物制剂、生物农药、新型生物疫苗及诊断试剂、生物芯片、纤维质醇类燃料;高品级超硬材料及制品、新型功能材料、纳米材料、隐身材料等。  优势产业技术创新重点:食品常温保鲜、功能性食品,甲醇高效制备二甲醚,大型高效节能预焙铝电解、新型铝合金及铝精密加工,汽车关键零部件及智能化数控系统,新型纤维与特种功能面料,新型数控机床、超高压输变电设备、高效节能选矿设备等。

  现代农业技术创新重点:专用、优质、高产农作物新品种,畜禽新品种改良和快速扩繁,农作物病虫害和畜禽疫病综合防治,旱作农业、设施农业技术装备,环保型肥料、新型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先进种养技术集成配套,农产品精深加工等。

  可持续发展技术创新重点:人口优生优育,重大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典型职业病预防与控制,食品与药品安全,水、矿产资源集约开发利用,沼气、太阳能和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清洁生产、节水与节能、水及空气环境质量监控、有毒有害工业废弃物处理、自然灾害预警等。

  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建设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研究试验基地、自然种质资源、科技文献资源、科学数据、科技成果转化等六大科技共享平台;建成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50个、工程中心100个,其中国家级20个;建成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400个,其中国家级25个。

  第三十五章 教  育

  第一节 巩固发展基础教育

  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坚持新增教育投入主要用于农村的方针,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培养,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努力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距。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加强城市中小学建设改造,均衡配置城市义务教育资源,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城市居民子女享受同等水平的义务教育。2010年初中三年保留率达到95%。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

  积极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扩大高中教育培养能力,在省辖市和经济较发达的县(市)率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调整高中教育资源布局,促进高中向城市、县城和重点镇集中。加强薄弱高中改造和示范性高中建设。

  第二节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以就业为导向发展职业教育。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强县级职教中心、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建成一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60万人,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优化专业设置,提高办学水平,扩大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模。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等培养和办学模式,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社会的职业培训网络。

  第三节 加快发展高等教育

  坚持质量优先,稳步扩大规模,推动高等教育加快发展。推进重点高校新区建设,充分利用老校区资源,积极推进现有教育资源的优化重组。2010年普通高校在校生规模达到130万人以上。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新增一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点,提高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优化高校专业结构,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建设。吸引国内外名牌大学在我省设立分校或联合办学,带动高校提升教育和科研水平。实施名校战略,支持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建成全国一流大学。支持其他骨干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使其整体水平或主要学科专业进入国内同类院校先进行列。大力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积极发展函授、自学、网络教育等成人高等教育。专栏16 教育发展重点工程

  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薄弱初中改造。

  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为农村初中建设计算机教室、农村小学配备卫星教学接收设备、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教学光盘。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推进100所县级职教中心、1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若干所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形成一批职业教育基地。

  高中培养能力建设。加强薄弱高中改造和100所示范性高中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培养能力。

  高等教育培养能力建设。加快郑州大学“211”工程建设,支持骨干高校重点学科、重点试验室建设。

  第四节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强化义务教育的政府保障责任,加大对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薄弱学校和困难学生倾斜。以政府投入为主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坚持政府与社会投入并举,发展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扩大彩票公益金收益用于特殊教育的份额。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格控制收费标准,减轻学生经济负担。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教,完善助学贷款制度,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

  加快教学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更新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提高师资队伍素质,加强教学实验室和实践基地建设,增强学生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改革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第三十六章 人  才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壮大人才队伍,提高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完善用人机制。多层次、多渠道培养人才,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城乡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具有战略思维、创新精神和现代经营管理理念的企业家队伍,培养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科技人才。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落实人才政策,完善引才引智机制,广泛吸纳各类人才。创新人才使用、管理和评价机制,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留住用好人才的制度环境。完善人才市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第十篇 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维护社会公平,推进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切实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快建设和谐社会。

  第三十七章 人口和计划生育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继续保持人口自然增长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强计划生育基层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制度。重点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完善以居住地为主的管理体系。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实施以“奖励、优惠、减免、扶持、保障、救助”为主体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小康工程,探索建立计划生育保险制度。提倡优生优育,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和出生人口性别综合治理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和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实施儿童与青少年健康促进计划,加强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活动阵地建设。加强老年公共服务设施和敬老院建设,鼓励发展老龄产业。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康复、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

  第三十八章 人民生活

  第一节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就业,确保全省每年新增城镇就业90万人左右。

  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职能。实施和完善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加强就业培训的财税、信贷优惠政策。加快建立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建立健全困难行业和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做好复转军人安置。完善企业裁员机制,引导国有企业采取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等措施安置富余人员。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执法监察,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发挥市场引导作用,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中小企业,形成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发展模式。支持并规范发展职业介绍等就业中介服务。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第二节 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建立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协调机制,使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城镇低收入者和广大农民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认真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医疗和子女就学等困难。保护劳动者合法收入。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强劳动工资监察,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制度。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拓宽农业外部增收空间,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鼓励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规则和监管机制。有效调节垄断性行业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健全个人收入信息体系,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加强公共资源和公共资产监管,防止公共权益流失。

  第三节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建立和完善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在完善市级统筹基础上,争取实行省级统筹。健全失业保险制度,规范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和使用管理,合理确定保障期限和保障标准。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各类从业人员及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把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在内的所有城镇就业人员。完善生育保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保险,增强社会保障能力。

  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优抚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城乡救助体系,将城市低保对象、农村灾民、特困人口和五保供养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建设救助管理设施,完善生活无着人员特别是流浪儿童的救助制度。鼓励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和公益事业,支持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

    第四节 扩大城乡居民消费

  培育消费热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鼓励发展营养产业,改善居民膳食结构。促进住房消费,基本实现城镇居民户均一套住房。扩大通信、计算机、节能型轿车等消费,促进教育、文化、旅游、健身等服务消费和休闲消费。鼓励产品和服务创新,发展消费信贷等新型消费方式,满足多层次、个性化的消费需求。

  完善消费政策,改善消费环境,引导消费预期,增加即期消费,健全公共服务,增强居民消费信心。加强产品质量监督,遏制价格过快上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三十九章 人民健康

  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和规范各级政府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责任分担与资金筹措机制,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落实综合防治措施,严格控制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传播,有效防治地方病、职业病等慢性疾病。加强妇幼卫生保健,提高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改善医疗卫生机构条件,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优化城市公共医疗资源配置,鼓励城市公共卫生服务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延伸。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将社区卫生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构建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体系。保护和发展中医药,加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中医院建设。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方向,鼓励社会资源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加快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合理确定公益性医疗机构补偿政策。深化医药流通体制改革,加强药品市场监管,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多策并举,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大力发展体育事业,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第四十章 公共安全

  强化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加强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提高公共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公共安全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加强各种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和防治工程建设,完善灾害应急救助体系,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严格安全执法。建设重大危险源普查及安全监控系统工程,抓好矿山、化工、交通运输等行业以及危险化学品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加强消防能力建设,有效遏制影响公共安全的重特大事故。单位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5%。加强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河南创建活动,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第四十一章 社会管理

  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强化政府履行社会管理的职能,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

  推进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增强社会和谐基础。探索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和管理的有效模式,发挥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的作用,提高社区居民和村民自治程度。

  加强和改进对民间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完善自律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公益慈善和基层服务性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

  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预防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改进和完善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形式表达诉求。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综合运用教育、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健全矛盾排查机制、信息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和人民防空建设,提高应急国防动员能力。支持驻豫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第四十二章 民主法制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积极稳妥地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坚持和完善政务、厂务、村务公开,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宗教、侨务和对台工作。

  坚持依法治省,推进法制化建设。加强地方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以保证司法公正为目标,按照国家部署,积极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开展司法援助,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好普法工作,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大案要案,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第四十三章 精神文明

  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人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和红旗渠精神,培育广大人民群众的集体主义、社会主义观念。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道德规范进万家、诚实守信万人行”活动,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传承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为实现中原崛起提供理论指导、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本规划是今后五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有效实施本规划,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轨道,加快和谐社会建设至关重要。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全省人民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在中共河南省委的领导下,团结奋进,开拓进取,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