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 梁振英 (Leung Chun-ying),1954年8月生于香港,祖籍山东威海。特许测量师,曾任戴德梁行亚太区主席。1974年获香港理工学院建筑测量系高级文凭。1977年英国布里斯托理工学院毕业,获测量及物业管理学学士学位。1997年7月至2011年9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1999年7月至2011年9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召集人。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执委、秘书长,港事顾问,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委会委员兼政务小组组长,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副主任委员等职。 2012年3月25日,当选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第七次全体会议,决定任命梁振英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7月1日就职,任期至2017年6月30日。 梁振英曾任第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2012年6月辞去全国政协常委职务)。 1999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金紫荆星章。 2011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大紫荆勋章。 梁振英已婚,与夫人唐青仪育有一子两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