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4-21 16:04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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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劳动就业

    2012年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670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84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3710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88万人。全国就业人员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33.6%;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占30.3%;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36.1%。

    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261万人,比上年增加983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336万人。

图1 近五年全国就业人员产业构成情况  单位:%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266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55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182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91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全年全国共帮助5.86万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组织2.84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的工作。

图2 近五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单位:万人

图3 近五年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单位:万人

图4 近五年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及登记失业率  单位:万人,%

    年末持外国人就业证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共24.64万人,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在内地工作的台港澳人员共9.15万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

    下发了《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在全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启动了以“诚信服务树品牌,规范管理促发展”为主题的诚信体系建设活动,推动服务机构依法经营、诚信服务,进一步形成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共检查职介机构和用人单位近15万户次,查处违法案件近1万件,其中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活动2815起,吊销许可证113件、吊销营业执照1126件。人力资源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截止到2012年底,全国县以上政府部门设立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等各类服务行业达2.8万家。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全年共为1888万家次用人单位提供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不断拓展人力资源服务领域,丰富了服务内容,提升了服务水平。

    二、工资分配

    2012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6769元,与2011年的41799元相比,增加了4970元,同比增长11.9%,增幅下降2.5个百分点。2012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8752元,与2011年的24556元相比,增加了4196元,同比增长17.1%,增幅降低1.2个百分点。2012年末,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为2290元,比上年提高241元,增长11.8%。

    2012年,全国共有25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20.2%。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市的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市的14元。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各地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到位,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正在有序实施,部分省份基本完成。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继续推进。

    三、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继续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年末,全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8.4%。

    大力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年末,经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的当期有效集体合同131.1万份,覆盖职工1.45亿人。

    全年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40.3万件。结案126.1万件(不包括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数),其中调解组织结案61.8万件,占49.0%。仲裁机构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64.1万件,结案率为94.7%;调解组织受理(含仲裁机构案外调解)76.2万件。

    各级仲裁机构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64.1万件,比上年增加8.8%,涉及劳动者88.2万人,比上年增加13.2%。其中集体劳动争议0.7万件,涉及劳动者23.2万人。当期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64.3万件,比上年增加8.5%。

    2012年末,全国共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3291个,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配备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2.5万人。

    在全国范围内重点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执法活动。全年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207.6万户次,涉及劳动者1.1亿人次,对213.1万户次用人单位进行了书面审查,涉及劳动者0.9亿人次,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41.2万件,较上年上升8.4%。其中,调查处理举报投诉案件36.6万件,较上年上升5.5%。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令用人单位与805.5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责令用人单位为622.5万人次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200.8亿元,督促8.4万户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督促12.5万户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52.2亿元,责令用人单位退还收取劳动者的风险抵押金0.3亿元。同时,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4133户。

--摘自《2012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责任编辑: 曹晓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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