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通过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围绕市场主体需求,聚焦转变政府职能,将近年来“放管服”改革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并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确立对内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的营商环境基本制度规范。一是更大力度放权。二是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三是加强市场主体保护。四是突出政务公开透明。五是严格责任追究。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修订草案)》。会议决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详细内容]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将近年来“放管服”改革中的有效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
查看全文>>10月8日该条例草案的通过,意味着将近年来“放管服”改革中的有效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包括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对新兴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平等享受国家支持政策等。
查看全文>>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核通过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简称《条例》),从基层探索到行政立规,标志着法治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建设进入了新阶段,未来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的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
查看全文>>为优化营商环境确立制度保障让各类市场主体更加安心、更有恒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当前激发市场活力、顶住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手段,也对中国经济行稳致远具有重要意义。
查看全文>>条例提出,加强市场主体保护。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和企业经营者人身财产安全,严禁违反法定权限、程序对市场主体和经营者个人的财产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查看全文>>具体举措包括,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新兴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和企业经营者人身财产安全等。
查看全文>>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制定专门行政法规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是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查看全文>>该草案将近年来“放管服”改革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并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确立对内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的营商环境基本制度规范。
查看全文>>10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
查看全文>>“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进程,实现了从政策、经验到立法的突破。
查看全文>>李克强10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
查看全文>>围绕市场主体需求,聚焦转变政府职能,将近年来“放管服”改革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并对标国际先进水平。
查看全文>>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这意味着我国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道路上,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