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吉林省个别地方存在的非法猎捕和无证养殖、无照经营、无证运输陆生野生动物现象,吉林省林业厅、省工商局会同省森林公安局,联合开展了一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大检查。
大检查的重点是,严厉打击各种乱捕滥猎陆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认真查处无证养殖陆生野生动物和无证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的非法行为。检查组检查了延边、白山、通化、白城等7个市(州)的部分农贸市场、宾馆、饭店、药店等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场所,对驯养繁殖陆生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业户也进行了全面检查。
通过明察暗访,检查组发现,在延边、白山和白城等地的农贸市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无证非法收购和出售野生动物的窝点,并伪装得十分隐蔽。部分药店仍然在销售没有粘贴“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的含有野生动物成分的熊胆丸、羚羊角等药品。
检查组要求,各地区的林业、工商等部门要协调联动,加大对走私、贩卖、加工、制作和销售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取缔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窝点和市场,切断野生动物进入市场的非法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