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记者从山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扩大试点暨宣传月启动电视会议上获悉,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的试点县在原有基础上新增加16个,总数达到22个,新增符合奖励政策的人数30950人,达41460人。
今年,作为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的第一个峰值年的重要措施,山东省确定扩大章丘市、淄川区、莱州市、青州市、鄄城县等16个县(市、区)作为今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县(市、区)。对同时具备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奖励、扶助资金将采取“直通车”办法,建立财政专户和设立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直接补助,落实到人。奖励扶助金由省、市、县财政分级负担,纳入专项资金预算,由省、市、县财政分级负担。
山东省副省长王军民出席会议并讲话。(记者 王凯 巨云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