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和规范天津市农副产品生产与流通体系,实现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天津市政府日前颁布《关于加强我市农副产品生产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对加强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和流通设施建设、充分发挥供销社的组织推动作用和加强农副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做出了具体规定和部署。
根据《意见》的规定和安排,加强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和流通设施建设,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一是加强无公害农副产品基地建设。继续扩大无公害生产基地规模,到2007年,无公害种植面积、水产品养殖面积和畜产品基地将达到100万亩、40万亩和300个。全天津市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基本实现无公害化生产。加快无公害产地认定,完善5个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和1—2个农口区县检测站的建设,加大对农副产品的抽检频次和密度,提高对农副产品的检测能力和监管水平。建立生产经营记录档案,推行农副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和准出制度。培育一批市级无公害农副产品龙头企业,推进产业化经营,鼓励有实力的生产企业直接进入流通领域,推动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制定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标准和规范,开发无公害农副产品自有品牌,推广净菜和小包装上市。
二是加快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建设改造进度。对王顶堤、金钟、何庄子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实施改造提升工程,同时抓紧在北辰区与红桥区结合部,新建一个现代化多功能大型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造提升后的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将统一配备冷藏设备和农药残留检测设备,拥有健全的产品索证查询系统及卫生、商品质量、商品准入等规章制度,能够对进市的农副产品进行严格检疫检测。
三是加快天津市内六区农贸市场改造和规范化菜市场建设步伐。集中力量改造市内六区现有农贸市场,新建规范化菜市场,扩大大中型综合超市生鲜食品经营面积。今年再新建改造一批菜市场,拆除一批占路市场。同时根据菜市场占用土地性质,在土地划拨、出让、吸引多元投资以及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并对市场的使用实行监管。对新建、改造菜市场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鼓励农副产品生产组织和生产者参与市区菜市场的建设和经营;鼓励菜市场的投资者实施统一经营;鼓励菜市场实行连锁、配送等现代经营方式。新建和改造的菜市场,将统一硬件标准,统一配套设施,统一名称标识,统一经营人员着装。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商品质量管理等各项市场管理制度,实行商品资格准入制、商品索证索票制和市场先行负责制。
为充分发挥供销社的组织推动作用,天津市供销总社通过发起组建社团组织性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总社,协调、组织、指导各类专业合作社建设,组织推动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的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建立和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通过发起组建天津市农副产品流通协会,制定农副产品市场经营服务规范并进行监控。(通讯员商言 记者母克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