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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挥“重拳”严惩房地产企业拖欠工程款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06月23日   来源:河南省政府网站

  河南省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拖欠工程款现象施以“重拳”:不具备还款能力的房地产项目,其资产将被变现以筹措还款资金。

  对于有拖欠行为的房地产企业,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从项目立项、土地招标、资金信贷等各方面对其进行限制。对拖欠时间较长、清欠难度大或偿付资金确有困难的,将由企业实行债权折让、以物抵债、债权拍卖等办法自行解决,或把工程款转为法人股份,把不良资产转化为良性资产,以盘活资金。

  目前,河南省正在对房地产项目的拖欠大户进行逐项核实,督促其制定还款计划,按合同足额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