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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启动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06月29日   来源:北京日报

    如果北京市出现粮油价格较大幅度上涨,涨幅超过上年同期40%,且持续2个月以上;副食品价格出现大幅增长,造成满足城乡居民最基本的食品支出标准连续3个月超过上年同期15%;水、电、燃煤(气)等居住费用的价格指数出现大幅增长,造成城乡低保家庭消费性支出超过本市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三种情形之一时,北京市将启动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

  应急预案启动后,由北京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并向区县发布救助方案,由北京区县政府组织落实。应急救助方式为:根据粮油和副食品价格上涨情况,为低保家庭以及其他救助家庭按月发放一定数额的临时生活补贴,待物价回落到上年同期水平3个月后,停止发放。根据水、电、燃煤(气)等居住消费价格上涨情况,采取临时救助方式,缓解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方面出现的突出困难。必要时调整低保标准,提高救助水平。

  农村居民应急救助预案启动后,北京区县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提出本地区的农村低收入居民应急救助方案,报区县政府审定后实施。(记者 徐飞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