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第278号),经司长办公会研究审核,拟将新疆东方瀚宇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晋升为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05年7月14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单位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实名方式向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反映。联系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联系电话:58933437
建设部城乡规划司
二○○五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