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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今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07月04日   来源:上海市政府网站

    今年上海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上海市教委要求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凡直系亲属有参加今年中考的人员,不得参加当年的中招和监察工作。

  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向社会公开本区县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招生计划和本地区各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对象、计划招生人数等。

  公办普通高中(不含综合高中、转制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即“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区县择校生计划数不得超过本区县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5%;单个学校择校生计划数不得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