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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要求高温期优先保证城镇居民生活用水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07月05日   来源:浙江省政府网站

  近期,浙江省高温天气范围逐日扩大,城镇供水面临严峻形势。浙江省政府办公厅7月4日发出关于确保夏季高温期间城镇供水安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夏季高温期间城镇供水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水源调度和城镇供水计划管理。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居民、后企业”的原则,优先保证城镇居民生活用水,保证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学校、车站码头等重要公共用水。浙江省内各大中型水库要服从流域性、区域性的用水调度,为保障城镇供水多作贡献。要进一步健全城镇供水应急预警机制,一旦出现供水紧张,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企业错峰、避峰或轮休用水方案。各地要组织供水企业做好供水设施监测维修工作,加强水厂重点要害部位保护,确保其稳定发挥生产能力。对城市供水管网要实行全天候监控,强化管网巡护和检漏工作,杜绝野蛮施工,努力防范重大爆管和设施故障。

  通知强调,要全面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监控和管理,确保城镇居民用水水质安全。通知要求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节水意识,在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广泛开展节约用水工作。

  浙江省建设厅已经建立夏季高温期间城镇供水情况报告制度,县以上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必须每周一次上报本地供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