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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要求各地严把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关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07月19日   来源:贵州省政府网站

  当前,贵州全省各地持继高温,极易诱发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事故。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事故发生,近日贵州省乡镇企业局要求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要从五个方面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监管。

  一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采取切实措施,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级乡镇企业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安监、公安等部门,加大暑期、雨季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力度,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严把技术规程关,如在干燥药物时,严禁使用明火直接烘烤,烘房温度不得超过60℃,被烘干的药物厚度不得大于1.5cm;在干燥过程中,不得翻动和收取,必须冷却至室温时才能入库收藏,未干燥的药物严禁堆放和入库;在采用日光干燥产品时,晒架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cm,日晒场应与车间、仓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有专人看管;药物及带药半成品、成品储存过程中,要作好防潮、降温、通风处理,遇高感度工房室温超过32℃、一般工房室温超过35℃以及雷雨等不适宜生产的天气时,应停止生产活动。

  三要配合安监部门做好烟花爆竹企业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当前,我省烟花爆竹行业正在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发工作,各地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硬件管理,督促企业按照《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进行改造,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坚决不能认同。要加强与安监部门配合,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做好烟花爆竹企业的申报、换证工作。

  四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各级乡镇企业管理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储存的厂点、作坊等,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五要组织进行安全大检查。各级乡镇企业管理部门要对所辖区域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特别要对生产企业的原料混合、压药、造粒、装药、筑药等危险工序以及晾晒场、库房等危险场所、危险工序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没有进行整改或者整改工作没有完成,以及整改后未经验收合格的企业,一律不得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