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前不久出台的《关于建设大型重化工基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提出:要率先启动建设鄂尔多斯化学工业基地等5个大型重化工基地,以基地促集群,以集群促产业,推动工业经济结构优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建设大型重化工基地,目的就是要依托现有产业集群,以资源和关联产业为纽带,以大企业和大项目为支撑,优化配置各种生产要素,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这不仅是扩张内蒙古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产业优势的必然选择,也是现阶段内蒙古工业化进程的内在要求。
《意见》指出,建设大型重化工基地要坚持高起点和规模化发展,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和宽领域配置生产要素,以主导产业为支撑、龙头企业为基础,发展循环经济和技术先进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做大做强重化工产业为目标,依托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业开发区,加快产业布局的调整。同时,要运用市场机制,整合和优化配置各种资源,建设一批规模大、技术水平高、技术转化能力强的能源重化工项目,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形成一批具有我区优势和特色、并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大型重化工基地。
根据《意见》,内蒙古大型重化工基地的建设布局为:在呼――包――鄂“大金三角”及周边地区、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和锡林郭勒盟资源富集区,以提高煤炭等资源综合开发和就地转化水平、变资源优势为成本优势和经济优势为目标,围绕以煤、电、天然气为主的能源工业,以煤化工、天然气化工、氯碱化工、硅化工为主的化学工业,率先启动建设5个大型重化工基地。
这5个大型重化工基地为:鄂尔多斯化学工业基地,重点发展天然气化工和煤化工;乌海―――棋盘井―――乌斯太“小金三角”化学工业基地,重点发展煤焦化工、氯碱化工和硅化工;锡林郭勒能源煤化工基地;霍林河能源煤化工基地;呼伦贝尔能源重化工基地,重点发展煤化工、石油天然气化工和硅化工。
为了确保大型重化工基地建设的顺利推进,《意见》对基地建设的配套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要在科学规划,加强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下,整合工业开发区(园区)资源,构建大型重化工基地建设平台;加强项目培育、储备和落实工作,积极开展招商引资,确保项目落地;加强人才培养和体制创新,为大型工业基地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体制保障;制定落实相关配套政策,促进大型工业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