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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正式启动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07月26日   来源:粮食局网站

  近日,国家粮食局发出通知,正式启动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已经印发了2005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并对外公布了指定收购库点名单。今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为0.70元/斤,与去年持平。实行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地区为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四省。在早籼稻上市季节,当主产区早籼稻市场价格出现每市斤低于0.70元时,由指定的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省级储备粮企业,按中等品质每市斤0.70元挂牌收购2005年生产的早籼稻。农民售粮高峰过后,如早籼稻市场价格仍稳定在最低收购价水平之上,指定企业方可停止挂牌收购。目前,四个早籼稻主产省市场价格已低于每市斤0.70元的最低收购价水平。经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决定,自2005年7月28日起,正式启动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由指定收购库点开始按最低收购价挂牌收购,以稳定稻谷市场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