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7月25日,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广电总局在京召开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电视电话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的重要批示精神,部署并启动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会议由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出席了今天的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就本系统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了讲话。
顾秀莲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和保证。家庭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元素,在和谐社会构建中起着重要作用。没有家庭和谐,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和谐,没有家庭平安,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安定有序。她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责任感;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立足家庭,加强指导,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她要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重点要做好几方面工作:一要在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上下功夫;二要在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上下功夫;三要在加强法制建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上下功夫:四要在进一步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上下功夫。她强调,“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加强指导,建立健全各部门分工协作的有效机制,鼓励各地、各部门根据各自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子保障。
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在地方工作的基层上开展的。作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启动较早的省份代表,山东省妇联主席赵玉兰、甘肃省妇联党组书记陈伟、吉林省妇联副主席綦远方在会上作了发言,她们介绍了前段工作情况,提出了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的具体意见。会上,胡玉红代表北京市家庭向全国家庭宣读了倡议书。
据悉,日前,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广电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通过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营造“五个”环境,即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优美文明的社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增强“五个”意识,即增强家庭成员的懂法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健康文明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使更多家庭做好“四防”和实现“四无”,即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最终实现家庭和睦美满,社区文明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这次电视电话会议分北京主会场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会场。出席今天会议的领导还有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莫文秀、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杨岳、司法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苏军、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与此同时,北京市相关单位的领导及同志也参加会议。其他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部门的领导及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