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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务厅新招商政策规定外资企业免6项费用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08月05日   来源:河南省政府网站

  为吸引更多外来投资,河南省商务厅出台了招商的新政策,除此前规定的鼓励和支持外商采取收购、兼并、重组国有企业,取消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以及在土地出让金方面的优惠外,新政策还规定:河南省兴办的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市政建设配套费、增容费、水资源费等6项费用。

  新政策规定,除国家明令禁止的领域外,所有领域一律向境内外客商开放,并且重新明确了此前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外商采取收购、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嫁接、改造国有企业。凡属河南省审批权限外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一律取消项目建议书审批;非限制类项目取消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新政策还增加了对外资企业在规费方面的优惠,对外企免征市政建设配套费、增容费、水资源费、绿化费、墙改费以及购置生产经营用房的交易手续费6项费用。对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且年增长率15%以上、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增长15%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由所在地政府对企业给予奖励。此外,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时,新增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属于省、市、县(区)有权减免的规费予以全免,新增投资在1亿~2亿元的减免70%。

  新政策规定,外商投资能源、交通、城市公用设施、教育、科技、医疗及其他社会公益性事业、高新技术工业以及外商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用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土地出让金可给予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