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出关于加强省直机关资源节约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省直机关采取有效措施,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带头厉行节约,共同为建设节约型社会而努力。
通知提出,福建省直机关要加强资源节约宣传教育,营造人人崇尚节约的良好气氛,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事做起,自觉节约一千瓦时电、一滴水、一张纸、一升油,建立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要加强对电、水的使用管理,照明尽可能安装延时或感应等自动控制开关,防止“长明灯”现象;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尽量减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时间;杜绝“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鼓励使用雨水或其他再生水来进行喷灌、滴灌,减少使用城市自来水。要加强对机关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实行车辆使用、油耗、维修等定额管理,严禁公车私用,降低车辆运行成本。要加强对建设用材和办公用房节约管理,率先采用环保且高效节能型建筑结构、材料、产品;对现有办公房中不符合节能要求的尽可能采取无成本、低成本的节能改造措施。要加大实施政府节能采购力度,优先购买经国家认证的节约型设备和产品,杜绝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耗能、低效率的设备产品。要加强办公用品和办公固定电话的使用管理,尽量通过局域网发布传输有关文件和信息,减少用纸量;严格控制纸质文件等印刷数量,提倡文件草稿纸双面使用;尽可能申请安装模拟电话网。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和日常管理,建立省直机关资源消耗监督检查机制,对存在的浪费现象认真进行整改,确保资源节约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