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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要求铁路要加紧设立线路安全保护区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09月12日   来源:铁道部网站

    “大部分铁路局对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工作比较重视,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或工作组织,形成了较完善的推进计划,保证了整体工作的顺利推进。”这是铁道部检查组检查全路运营线路安全保护区设立情况后得出的结论。

  为贯彻国务院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切实保障铁路运输生产安全,全路从今年4月开始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和标桩埋设工作。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是指为防止外来因素对铁路列车运行干扰,减少铁路运输安全隐患,保护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在铁路沿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对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进行限制而设置的特定区域。《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对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规定: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今年7月,铁道部检查组分两批检查了18个铁路局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情况。检查组主要检查了各铁路局与地方人民政府联系沟通的进展情况,埋设铁路线路安全保护标志及警示标志情况,设置桥梁限高防护架情况,移交铁路与道路平交道口警示标志工作情况,清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和铁路桥梁、隧道等各种保护范围内违章建筑和非法行为情况等。

  检查发现,大部分铁路局及时与地方人民政府沟通并取得地方人民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使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设立工作顺利推进。一些铁路局通过制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设立方案,为标桩埋设提供明确依据,也为建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管理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在标桩制作和埋设中,大部分铁路局努力降低成本。但检查中也发现,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设立工作仍存在进度快慢不一、对影响运输生产安全的违章建筑和非法行为处理力度不够等问题,直接影响到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设立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为继续推进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设立及标桩埋设工作,铁道部要求各铁路局积极与地方人民政府联系沟通,取得他们的支持和帮助,提出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移交铁路道口警示标志和建立道口审批机制等各项工作的意见,确保年底前完成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设立和标桩埋设工作。 (记者 高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