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北京市各级行政机关五年受理行政复议案6691件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09月19日   来源:北京市政府网站

  《行政复议法》实施五年多以来,北京市各级行政机关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691件。副市长吉林出席了昨天召开的北京市行政复议工作会并讲话。

  近几年,北京市行政复议案件不断增长,2000年至2004年,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案件6691件,是同期11571件行政诉讼案件的58%;其中依法维持的3677件,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案件506件,不予受理的751件,做其他处理的1757件。

  在当前形势下,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行政行为种类越来越广泛,涵盖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确认、行政不作为等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涉及的部门也越来越多,被申请复议人从公安、国土、建设、规划、工商等少数部门,已经扩大到劳动、交通、教育、卫生、司法、安全生产、信访等20多个部门。

  吉林指出,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充分认识到行政复议是政府部门重要的层级监督制度,是群众重要的权利救济渠道,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创建良好发展环境的法律制度。要坚决纠正违反依法行政要求的行政行为,以及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违反程序三种行为;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机构的监督功能。要加强领导,保障行政复议机构履行职责,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质量。(黄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