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3号)和云政发〔2005〕108号文件精神,9月20日至27日,由省人大内司委、省民政厅、人事厅、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发改委、监察厅、省编办等8个单位组成的省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检查组,分别对全省16个州市及20多个县市区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组采取“听、看、查”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检查了各地历年来应安未安置人员的安置落实情况,2005年安置任务的完成情况、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兑现和退役士兵安置经费的使用,以及退役士兵培训、退役士兵公共服务保障体系的建立等情况。通过检查感到,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近年来云南省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连续多年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年度安置任务,特别是今年的安置工作,不仅圆满地完成年度安置任务,各个方面又有了新的突破:各级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更加重视;全面推行“双考”安置办法,安置改革力度明显加大;是一次性安置上岗最快的一年,自谋职业补助金兑现最及时的一年;有偿转移金收取数额最大的一年;职业技能培训率最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最多的一年。
一、今年全省安置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各地高度重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切实把这项关系国防稳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了上下重视、部门协作、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确保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顺利实施。曲靖、大理、保山、版纳等地把安置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常(委)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大理、楚雄、红河、思茅、临沧、怒江、德宏等地主要领导亲自听取安置工作情况汇报,分管领导全程跟踪安置进展情况,对重点难点问题主要领导亲自协调解决。
二是周密组织,协调配合,确保了“双考”安置的顺利推行。今年各地严格按照“双考”办法的要求,周密组织,严格程序,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坚决做到公正公开,阳光操作,确保了“双考”安置改革的顺利实施。楚雄、曲靖、昆明等地在考核考试的全过程始终都有纪检监察、司法公证等强力监督部门的介入,维护了“双考”的权威和公信力;红河、思茅、玉溪建立“双考”工作流程,坚持五榜公示,保证公开透明;大理成立了考试考核领导小组,建立了有效的安置工作奖惩激励机制,组织有新意,工作效果好。通过“双考”,2000多名优秀退役士兵竞争到了合适的工作岗位。“双考”安置得到了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退役士兵的普遍欢迎和积极拥护。
三是自谋职业补助金保障有力,安置工作经费到位。各州市高度重视安置资金的筹集问题,为确保自谋职业退役士兵能及时足额领到自谋职业补助金,许多地方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千方百计克服困难,积极筹措安置经费,一些贫困县市用贷款方式支付这笔资金,真正体现了以兵为本的宗旨。今年,全省各地全部建立了自谋职业补助金分级承担机制,把安置资金列入了当地财政预算,使本地自谋职业补助金有了可靠保证。全省共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6100多万元,为全面完成安置任务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四是坚持人性化安置理念,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拓宽安置就业渠道。各地积极加大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退役士兵的就业竞争力。省安置办组织对全省750名转业士官进行了计算机操作、维修电工、汽车维修等3个专业20多天的基地化集中培训;全省80%以上的县市区通过与教育、人事、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广泛开展了职业技能及岗前培训工作,其中红河州依托3所技术类学校开设8个专业培训退役士兵209人,文山对全州284名城镇退役士兵统一组织进行了理论与技能培训,石屏、勐海等县建立了退役士兵种养殖和汽车修理培训基地,分批对城镇和农村退役士兵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版纳、大理、红河等地专门为每名参加培训人员分别发放200—1000元不等的技能培训补助金;楚雄州充分发挥农函大教育培训服务网络的功能作用,组织850人参加了培训,所有经费由州政府保障,开辟了教育培训的新渠道。今年全省4389名城镇退役士兵全部接受了不同形式的培训,82%的城镇退役士兵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90%的州市组织对农村退役士兵进行实用技能培训,退役士兵的就业谋业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
五是积极构建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大力做好退役士兵后续服务。全省统一建立了人事代理制度,把退役士兵作为人才储备进入人事部门的人才数据库,为退役士兵的劳动就业提供了较好的引荐平台。各级民政部门还与劳动、人事等部门密切配合,热情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指导、信息咨询、劳务输出等服务,楚雄、临沧、怒江、大理、保山等州市共组织退役士兵劳务输出近千人,南华县把城镇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和农村退役士兵纳入劳动就业保障的大体系中,结合县域经济发展战略,把退役士兵作为劳务输出的主要力量,在开辟国内就业渠道的同时,把就业渠道延伸到了阿联酋、毛里求斯等国家,目前该县退役士兵基本都找到了符合自身条件的就业岗位。为切实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临沧市8县区还建立了退役士兵公共服务承诺机制,明确各单位在退役士兵培训、就业、创办实体等各方面的优惠措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在安置政策法规的宣传和退役士兵的思想教育上还有待加强。由于部分地方政策宣传工作不到位,导致部分退役士兵不能正确理解当前的安置政策,对安置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一些部门和单位没有及时做好退役士兵的思想政治工作,造成少数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后,或者安置岗位不能满足自己的期望值时又返回安置部门要求重新安置。
二是部分安置部门运用政策法规开展安置工作的能力水平还比较欠缺。少数安置部门工作人员对安置政策法规学习不深入,认识不清,理解不透,不能对退役士兵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工作;在安置工作中,不能有效地依据《兵役法》、国发23号文件和国务院、省政府年度退伍通知的刚性要求依法安置退役士兵,执政能力差,使安置工作处于被动的局面。
三是公共服务保障不到位,退役士兵信息网络平台还没有建立。部分县市区对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的服务保障不到位,使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感到被冷落和边缘化,造成思想认识上的混乱和偏差。由于资金短缺,许多地方在农村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上投入不足,培训内容单一,培训人数少。一些州市对建立退役士兵信息网络平台的认识不到位,这项工作还未开展。
四是安置经费需求逐年加大,各级政府承受能力有限。随着自谋职业人数不断增加,以及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公共保障体系的建立完善,各级政府对退役士兵安置经费的投入需要逐年加大,但由于多数地方经济基础薄弱,尤其是县级财政对安置经费的投入严重不足,阻碍了安置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几点建议
一是《兵役法》等安置法律法规亟待修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已成为安置就业的主渠道。《兵役法》的部分条款已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当前的就业形势,成为部分退役士兵上访的主要法律依据。为积极推动和促进安置改革,建议国家对《兵役法》等有关安置法律法规进行修改调整,以适应新形势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需要。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安置责任意识。妥善安置退役士兵,使其各得其所,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政府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安置工作始终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和“双拥”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国发23号文件的要求,把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为考评主要领导政绩的硬指标,进一步抓细抓实抓好。
三是要积极探索安置工作的新思路。安置工作的长远发展方向就是市场化、社会化,在安置法律法规体系未作大的调整之前,既要坚持“双考”安置办法,又要把退役士兵的安置放到社会劳动就业保障的大体系中去谋划、去思考,通过创造性的工作体现安置工作的导向,加快退役士兵向普通公民的角色心里转换,倡导多元安置就业新观念,同时要加强对退役士兵生活、就业、医疗保障服务体系的研究等基础性工作,整合各种劳动保障资源,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让退役士兵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充分彰显自己的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四是要加大安置政策的宣传力度。要牢牢把握安置政策法规的舆论宣传导向,紧紧抓住安置工作发展的中心环节,围绕“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总目标,通过强有力的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使退役士兵理解支持安置改革,自觉执行各项安置政策,积极构建和谐社会中退役士兵的和谐心态。同时,要正确处理退役士兵的合理诉求,认真落实各项政策,积极解决退役士兵的实际困难,为他们在就业、生活上提供必要的帮助,最终使其充分实现谋业就业。
五是要积极构建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关心、关注农村退役士兵。大力整合各种公共教育培训资源,建立以提高退役士兵就业竞争力为核心的就业培训、就业指导、就业扶持、就业保障的公共服务体系,特别要在职业技能培训上下功夫,帮助退役士兵掌握一门生存的技能,切实解决其就业问题,维护社会的稳定。同时,还要认真研究和统筹解决农村退役士兵的帮扶问题,在加大对农村退役士兵的资金扶持、政策倾斜、技术援助、技能培训力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农村退役士兵医疗、养老保险等保障体系,鼓励农村退役士兵自主创业,让他们与城镇退役士兵一样,在公平享受同等国防贡献补偿待遇的同时,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