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杨晶主持召开由自治区12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主席办公会议,专门研究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精神,杨晶主席指出,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决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务院[2005]28号文,要从四个方面强化执行力度。
第一,首先,各盟市、旗县政府一把手负责,作为整顿和规范矿产秩序的第一责任人;二是自治区各业务部门要联合执法,联合行动,相互协调,相互配合;三是治理整顿要制定规划、统一步骤、分步实施,务求实效;四是在整顿期间除特殊需求,并经自治区批准的外,一律冻结煤炭采矿权、探矿权审批。
第二,对干部要严格要求,一是这次整顿工作要由主管部门的厅局级干部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扎实工作。二是对于各盟市、旗县有关部门干部对整顿工作执行不利、玩忽职守的,要认真查处。三是要认真查处干部参与入股办矿违法经营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就地免职。
第三,要是要建立矿产有序开发的长效机制。一是要严格按国务院文件精神办;二是要搞好整顿治理规划、勘查规划,并由各部门协调上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按国家批准的办。三是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市场建设,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矿业权转让。
第四,要加大整顿工作宣传力度,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进行舆论监督和社会群众监督。
另外,自治区政府将结合实际发文,进一步明确整顿的重点、任务、措施、目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