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吉林省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0月18日   来源:吉林省政府网站

    10月17日,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召开。2005年,吉林省共有9个县(市)开展了试点工作,共为参合农民支付医药费补助3610.62万元,补偿农民达54.26万人次,全省202.63万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并受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自2003年开展以来,运行平稳,取得了积极成效,初步形成了供全省推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模式。今年,针对合作医疗基金结余较多的情况,吉林省适度设立起付线和封顶线,提高补偿比例,将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纳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扩大了农民的受益面。今年下半年,吉林省又对合作医疗的药品目录进行了修订,扩大参合农民的用药范围,由原来的870种药品增加到1900多种,满足了农民的基本用药需求。

  明年,吉林省将新增榆树、农安、磐石、桦甸、永吉、汪清、珲春、和龙、梨树、双辽、辉南、柳河、大安、前郭、临江15个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届时,试点县(市)将达到24个,覆盖全省64%的农业人口。政府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投入,每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统筹基金由原来的30元,提高到45元。其中,国家财政补助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20元,地方财政补助由原来的10元增加到每人每年15元。农民缴纳金额仍为10元。农民的受益水平将大幅度提高。取消门诊与住院补助的起付线。住院补助封顶线暂定为每人每年累计2万元(不含大病二次补助)。参合农民患者在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再分别设立医药费补助封顶线。为控制外出转诊和医药费上涨,在县以上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补助的部分,封顶线暂定为1万元(不含大病二次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