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通过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有力地遏制了一些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过热现象,使耕地得到切实有效保护。各类开发区(园区)从清理整顿前的125个下降到目前的29个。
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开发区清理整顿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一些地区设立开发区过热和乱占滥用土地现象已经降温得到有效遏制。清理整顿前,全区共有各类开发区(园区)125个,经过清理整顿,保留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开发区共29个。适时调整了供地政策,对禁止性项目停止供地,对限制性项目提高供地标准和条件。在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审批过程中,钢铁、电解铝、水泥等类项目得到了严格控制,停止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的土地供应。积极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停止别墅类土地供应,保证了房地产开发土地供需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土地价格基本稳定。
此外,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进一步落实。自治区政府相继出台了《招标拍卖出让管理办法》、《土地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使全区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的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