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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确定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工作总体目标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0月20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站

    治理整顿工作以煤矿、铁矿、有色金属,稀土为整顿和规范的重点矿种;以蒙西矿产资源集中区、大青山生态保护区、大兴安岭南麓等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为重工点区域,通过两年的整顿和规范,达到如下目标:

    一是彻底取缔无证勘查、无证采矿违法行为,治理越界开采、乱采滥挖、破坏和浪费矿产资源现象。查处违反规划大矿小开、一矿多开、占而不开等行为;基本完成各级、各类矿产资源规划、行业规划、矿区总体规划;

    二是建立三项制度,即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准入机制、市场配置机制、矿业权有偿使用机制。其中,以市场转让机制为重点,解决出让中的“双轨制”问题。除重大项目的资源配置实行必要的行政审批外,全部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三是淘汰落后开采技术工艺,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环境的小矿山。非煤矿山回采率达到80%以上,矿山安全条件、矿山环境治理全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煤矿资源的整顿目标,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执行。通过整顿基本建立起规范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