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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颁布环境保护“敏感区”禁建项目名录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0月2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石家庄10月21日电(记者杨守勇)记者从河北省环保局了解到,为控制产生新污染源,保护环境敏感区较为脆弱的生态环境,省环保局、省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颁布了图文并茂的新版《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禁止建设项目名录》,明确了生态环境“敏感区”禁止建设项目名单。

    据介绍,在新版《名录》中,河北重点对环境敏感区进行了调整和明确界定,环境敏感区主要是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等。

    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河北划定环境“敏感区”名录内容直观,图文并茂,更方便查询,各级环保部门在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把关和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