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掌握退耕还林工程管理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工程管理,切实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确保成果巩固。10月12日,国家林业局向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出了《关于开展2005年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实绩核查工作的通知》(林退发[2005]153号)。
通知指出,此次核查以2005年退耕还林计划任务落实、成果巩固和县级自查验收等三项内容为重点。主要包括:全省年度计划任务的下达情况;国家审核批复的实施方案落实情况;退耕地造林超计划问题的解决情况;年度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特别是封山育林的进展情况;历年任务的完成、保存情况;历年任务的补植补造及其资金来源情况;仍需进行补植补造的面积及准备采取的措施;复耕情况及原因;幼林抚育管理情况;管护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五结合”配套措施落实,特别是后续产业发展情况;历年工程任务完成面积中,成果巩固不存在问题、存在一定问题和存在严重问题等三种类型的构成情况,特别是停止补助部分的成果巩固情况;检查验收组织单位及人员组成情况;未做到全查的县数比例;调查野帐及验收报告归档情况;2005年为加强县级自查工作采取的新举措;责任书的落实情况;作业设计及审批情况;省级复查工作情况;国家安排的前期工作费的使用及地方安排的工作经费落实情况;政策兑现情况;林权证发放及土地变更登记情况;效益监测开展情况。包括:工程实施以来,特别是近一年来监测工作从组织、资金、技术等方面采取的措施;监测站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效益监测结果等;案件查处情况;档案管理情况;宣传、培训工作开展及统计报告制度执行情况;采取的其它管理措施等27项。
此次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实绩核查由国家林业局统一领导,具体组织工作由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办公室负责。
核查方法是在各工程省(区、直辖市,下同)组织本省的工程县开展工程实施情况自查,摸清情况,查找问题的基础上,国家林业局于11月份组织核查组,分赴各省进行核查,并对每省随机抽取若干个工程县进行深入调查。核查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看管理文件、查看技术资料和图表、实地调查外业小班、核对有关数据、走访农户了解情况等方式开展核查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要高度重视退耕还林管理实绩核查工作,将其作为了解基层工程管理情况、更加有针对性地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巩固工程建设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在年底各项工作任务较重的情况下,统筹安排,确保核查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