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辽宁省政府部署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0月22日   来源:辽宁省政府网站

  10月19日,辽宁省政府部署了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此次人口抽样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调查采取调查员入户查点询问、现场填报的方式进行。调查员入户调查时要出示省、市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核发的工作证件。据悉,这次人口抽样调查是继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后,又一次内容全面、规模较大的人口调查。

  通过这次调查,目的是进一步摸清2000年以来全省和各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宏观决策,科学编制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提供全面的人口基础信息。

  辽宁省政府强调,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切实组织好这次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支持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权、报告权,努力消除各方面的干扰,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协调动作,保证调查各环节的顺利实施。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支持这次调查,如实申报有关情况和数据,每个人、每个家庭要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谎报。各级调查机构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努力消除群众的任何思想顾虑,支持群众如实申报;依法保护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各级调查工作人员要按照《统计法》的要求,恪守职业道德,坚决反对和抵制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严格保守被调查者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对于弄虚作假或干扰、干预人口调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对于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追究法律责任。

  本次调查登记结果不作为业绩考核和其他行政奖惩的依据,只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服务。

  辽宁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从去年12月启动以来,已经全面完成了调查样本的抽选工作,在全省100个县(市、区)、520个乡镇(街)、1649个村和社区抽取了1780个调查小区,样本总量达45万人。全省选聘了近4000名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