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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浩辉副部长出席太湖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研讨会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0月23日   来源:水利部网站

    为落实新《水法》确定的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理顺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的关系,明确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的职责和事权,研究制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流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太湖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太湖流域管理局委托部水利发展研究中心开展了太湖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研究。2005年10月20日,太湖局组织召开《太湖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课题研讨会,水利部翟浩辉副部长就太湖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问题作了讲话。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司长高波、水利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黄河、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主任于兴军以及有关领导和专家参加了会议。

    翟浩辉指出,太湖流域是我国一个重要的流域,也是一个重要的经济区域,河网密布、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目前水问题也很突出:一是与太湖流域经济社会地位相比,防洪标准偏低,治理滞后;二是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过高,不合理的开发利用造成了严重的水质型缺水;三是管理不适应,尚没有建立起权威、高效、协调的流域管理体制和机制。

    翟浩辉指出,太湖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研究应注意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流域与区域的事权划分。太湖局应当具备哪些职能,地方应该具备哪些职能,要以《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为依据,并联系太湖流域的实际,划清事权,分清职责。

    二是要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按照《水法》规定,探索建立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要寻找结合点,开创新局面。在太湖流域,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结合点的关键是以流域规划为龙头,加强统一规划和规划管理。区域规划必须服从流域总体规划,流域规划要兼顾区域规划,要相互衔接。要强化流域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对重要河段以及跨省或流域控制性建筑物要由太湖局直接管理。要实施流域综合治理,使经济社会发展与流域水资源承载力、水环境承载力相协调,即把流域内自然条件、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作为相互作用、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的统一体,综合治理,协调管理,当好河湖代言人,维护流域河流湖泊的健康生命。要推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要实现制度创新,建立有效沟通和协商平台。太湖局今后工作的亮点之一是推进建立流域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相关政府部门、相关地方政府、流域管理机构和用水户参加,定期商议太湖局提交需要研究的流域治理与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民主协商和公众参与是保障流域水资源公平、效率、可持续利用的重要管理形式。

    三是要建立有权威的流域管理机构。要从太湖流域治理和管理的实际、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认真落实法律和行政授权,统一规划,统一调度,协调管理,做好服务。

    四是要重视流域的立法和执法。太湖流域,平原河网,水系复杂,治理难度大,管理难度更大,要建立流域性水政策法规体系,制订《太湖管理条例》。同时要严格执行现有的水法规,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关于建立水资源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翟浩辉强调要遵循五个原则:一是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原则,既体现流域在水资源管理上的整体性、统一性,同时又可从立足流域社会管理而确定的行政区域出发,实行分级管理,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二是分工协作的原则,按照《水法》规定,明确职能,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协调关系,“统”而不死;三是权责对等的原则,权责明确,有权有责,按责用权,用权必责;四是精简与效率原则,精简机构,精简人员,减少办事层次,便利社会,提高办事效率;五是有效管理跨度和幅度的原则,即流域管理的范围和区域管理的范围,宏观管理的目标和微观管理的侧面,都要明确具体、深化、细化,达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并提高应急处理问题的时效性。同时,要正确处理好区域与流域的几个关系:一是服从关系。区域管理要服从流域管理,分级管理要服从统一管理,主要要通过执行流域规划来体现。二是合作关系。流域和区域之间合作,不仅水行政部门之间要上下合作,而且流域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之间要合作。三是分工关系。在实施各项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直接管理水资源的具体事务中,流域和区域各有分工。但分工中有合作,合作中有分工,分工不分家。四是监督关系。在水行政执法和水事纠纷调处方面,在编制规划方面,在建设项目审批方面,在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流域管理机构有权监督地方,对地方违反水法的行为,流域机构有权查处。

    从流域对区域来说,流域要加强指导,加强服务,发扬民主,注重协商,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