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开始,建设部第五、第七、第八督查组开始在湖南、四川、陕西开展为期一周的建筑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10月17日,第八督查组听取了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建筑安全生产情况的工作汇报,并对有关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之后,督查组将赴汉中市、西安市,对两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单位、工程建设单位贯彻落实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执行安全预警制度,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同日,第五督查组听取了湖南省建设厅对该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建设厅副厅长袁湘江介绍的有关湖南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督查组对湖南省建设厅高度重视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一决定、两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给予了肯定。湖南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中采取的一系列有力的措施和做法,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落实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不良行为《公示制度》和对施工企业生产事故的《警示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两项行政许可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对重大事故严肃查处等。对此,督查组给予了认可。第五督查组将赴长沙、湘潭两市抽查在建工程项目。
另外,在四川省进行建筑安全督查的建设部第七督查组对四川省建设厅制定《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扣分管理暂行办法》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三类人员进行动态管理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