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报说,为确保10月底前完成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清偿任务,省政府研究决定,对清欠工作落后及存在突出问题的部分市、州、县市区采取制约措施。
据了解,截至10月18日网上统计,全湖北省2005年1月25日前政府投资工程拖欠款203354.16万元,已解决155423.58万元,占政府投资工程拖欠总额的76.43%,尚有47930.58万元未清欠。
湖北省政府决定对清偿比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76.43%)的7个市、州以及至今仍未完成上半年清偿目标(清偿比例70%以下)的22个县、市、区进行制裁:由省发改委暂停其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暂停安排建设需要中央、省投资的项目;省国土资源厅暂停其除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外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省外办暂停其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出国、出境的审批。省政府还公布了50个拖欠工程款2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名单,并通过媒体曝光。
湖北省清欠办向完成任务较差的黄冈市、天门市、鄂州市、神农架林区下达专项督办通知,督促其尽快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