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抓住国家制定“十一五”规划的重大机遇,促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10月26日,国家民委与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就“十一五”期间促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问题进行座谈。国家民委主任李德洙、副主任杨健强,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副主任王金祥,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副主任曹玉书,国家民委和国务院西部开发办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国家民委主任李德洙与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副主任王金祥共商促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问题
与会同志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是中央的一项基本方针,也是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首要任务”重要指示精神,一致认为,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基本在西部,西部地区基本上是民族地区,西部大开发实质上是民族地区的大开发。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的5年,是民族地区发展最快,少数民族群众得实惠最多的时期,实践证明,党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明显加强,重点工程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各族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经济呈现出加快发展的新局面。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科学编制“十一五”规划提供了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与会同志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西部开发办正在编制的《“十一五”西部开发总体规划》、国家民委已经组织实施的《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和正在编制的《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交换了意见,并形成共识。

国家民委主任李德洙讲话
李德洙同志强调,实施西部大开发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和宏大工程,是改革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必然要求,是“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的非常重要的体现。实践证明,西部大开发对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民族地区进入了最好的发展时期,真正实现了大团结、大发展。民族工作的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和帮助。国家民委与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加强合作,对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在编制《“十一五”西部开发总体规划》时,来到国家民委调研、征询意见,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指导,共商“十一五”期间促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重大政策举措,充分体现了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的体现,充分体现了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深厚感情。

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副主任王金祥讲话
王金祥同志表示,国家民委提出的在西部开发中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应积极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集中连片开发,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积极探索建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补偿机制;以开放促发展,完善沿边对外开放的优惠政策;实施边境一线茅草房(危旧房)改造工程;加快实施少数民族人才开发战略的五点建议,西部开发办将认真研究,在《“十一五”西部开发总体规划》中充分体现。

国家民委主任李德洙、副主任杨健强与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副主任王金祥亲切交谈
座谈会就今后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达成共识。一是进一步加强两个部门所编制的规划中重大政策、重要项目的衔接,突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共同研究提出实施边境一线茅草房(危旧房)改造工程的政策建议,探讨以省、自治区为单位逐个突破的可行性。三是共同研究提出东部发达地区、中央直属企业与不在西部的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南湘西土家族自治州进行对口支援的政策建议。四是会同国务院扶贫办、民政部等部门,共同对特别贫困的民族地区进行调研,提出政策建议。五是共同总结推广民族地区好的发展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