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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通知要求确保急需项目用地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01日   来源:广西自治区政府网站

  广西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进一步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科学合理、有效使用好今年全区用地指标,确保急需项目用地。

  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用地报批的组织领导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业务工作要专人负责,报批任务落实到人,各负其责,形成用地报批组织工作紧张有序的工作局面。同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不定期地向当地政府汇报建设用地报批材料组织进展情况,争取政府的大力支持。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及项目业主的联系,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做好用地报批所需的有关材料。对已通过用地预审的项目,应加快做好征地调查等有关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涉及到规划局部调整或修改的,国土资源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做好调整方案,以免影响用地报批。

  通知要求,负责报批工作的人员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报件材料,报批主办科(股)要在报件审查工作中认真负责,各会审科(股)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格审查相关内容,经办人员要对通过会审的报件材料负直接责任,分管局领导要负总责。各市对所辖县(市)上报的报件材料也要组织认真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上报。

  通知强调,各地应根据项目建设和城市发展需要用好用地指标。为了确保急需重点建设项目和城市发展建设需要,对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可以优先申请使用自治区掌握的用地指标,优先申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资金到位的工业项目;批次用地必须先使用下达各地的城镇村用地指标,凡2005年10月底前尚未使用今年下达用地指标的,自治区将视情况统一调剂使用各地结余的用地指标,同时在明年下达用地指标时相应扣减该市的用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