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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民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03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海口11月3日电(陈耿、徐珊珊)海南省自2003年12月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以来,试点市县的农民减轻了医药费用负担,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据了解,为方便农民自主择医,五指山市通过实行“一证通”就诊制度来简化看病手续,也就是农民只要持《合作医疗证》就能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或住院,各定点医疗机构可从医疗证直接减免门诊家庭账户资金,为参合农民垫付住院医疗费。 

    琼海市博鳌镇玉堂村40岁的农妇钟可花今年5月不慎被剧毒的银环蛇咬伤,呼吸一度停止,经过3次大手术治疗后,从死神的手中捡回了生命,但她先后花去医疗费9万多元,幸好她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回来后,钟可花获得了1.5万元的医疗报销,5000元的风险补助,此外镇政府发动社会各界为她捐款3万多元,大大减少了钟可花的经济负担。 

    琼海市通过认真的调查和研究,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同步开展,并设立风险救助资金,用于因特大病致贫返贫的应急救助。 

    在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上,三亚市制定了较为科学的补偿方案,将各级财政补助、农民个人缴费共36元的统筹费按每人提取25元、8元、3元分别纳入住院医疗基金、家庭账户基金和风险储备金,合理确定了起付线、补偿比例和封顶线。三亚市近日又对原有补偿方案进行修订,扩大参合人员范围:除原来参合的常住农村居民外,将居住在农村地区的城镇户口居民、城市建设征地农转非居民和渔民等没有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也纳入到参合范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