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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提出七大措施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04日   来源:贵州省政府网站

  近日,贵州省出台《民办教育促进条例(草案)》,提出了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七方面措施:

  一是各级政府应当设立专项资金,用以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将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二是新建、扩建民办学校政府应该按公益事业用地的有关规定予以优惠。

  三是各级政府可以采取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来扶持民办学校。

  四是鼓励金融机构运用金融、信贷手段支持民办教育事业。

  五是民办高校享受国家和本省高校基本建设、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政策优惠。

  六是有关部门应当改革、完善机关人事制度,采取措施,促进教师在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之间合理流动。

  七是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中小学,政府应当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