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05年10月15日,云南省监察厅《监察工作综合》第17期刊登了全省质监部门贯彻执行八条禁令取得明显成效的文章,全省质监系统在深入贯彻省政府颁布实施的八条禁令的工作中措施有力,效果显著,有力地推动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转变,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云南省政府颁布实施八条禁令以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广泛动员,深入宣传,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显著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省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转变,推动了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
系统上下坚持把贯彻执行禁令作为大事来抓。八条禁令颁布后,省局党组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常务副组长,各处(室)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贯彻执行八条禁令领导小组。各州市县(区)局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一名领导亲自抓,加强对禁令落实的组织领导。局党组要求全省“质监战线的同志要做严格遵守八条禁令的楷模”。系统上下坚持把贯彻执行八条禁令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作为年度工作会议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总结讲评,提出目标和明确要求,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逐级签订责任书,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一起落实。文山、保山、德宏、思茅、大理、昭通等所辖部分县(区)局在没有领导职数的情况下,还增设了兼职副书记负责八条禁令的贯彻执行,促进了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努力增强广大干部职工贯彻执行禁令自觉性。系统上下坚持把贯彻执行八条禁令的宣传教育作为一件大事来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搞好禁令宣传。除组织经常性的学习教育外,还把八条禁令作为对新进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对县区局以上干部进行轮训的一项重要学习内容来抓。局领导充分利用下基层的机会,广泛宣传贯彻执行八条禁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省局统一制作了200多张禁令宣传画,在办公楼大厅、办公室和服务窗口等醒目位置张贴、悬挂。还结合国家质检总局“八严禁”制作了3000多张小卡片,发给干部职工,随身携带,对照检查,严格遵守。省局所属单位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简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八条禁令,在云南质量信息网上开辟了禁令宣传专栏,介绍动态,报道做法,转发经验。系统上下围绕落实八条禁令积极开展“七查七看”活动,增强了八条禁令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各州市县(区)局把八条禁令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比、知识竞答的重要内容,推行“六个一”活动,有力地保证了八条禁令的贯彻落实。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充分利用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八条禁令的自觉性。
紧密结合行业工作特点和实际狠抓禁令落实。坚持“有限”管理与“无限”服务相结合,在推行限时服务、延时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首问首办责任制,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把服务贯穿于质量技术监督全过程。充分利用电子触摸屏、公示牌、宣传画等手段,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步骤、收费标准、法律依据和举报投诉电话等进行公开,全面接受群众监督。结合民主评议行风,广泛听取企业意见,了解企业需求,解决企业实际困难,想办法、出实招为企业服务。省局标准化研究院逐步推行“集中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建立特事特办制度,保证省直9000余家组织机构代码在一个工作日取证,10000余家组织机构年检一次完成。今年以来,全省质监系统派出160余人组成48个小组,深入300多家企业进行调研,为5000多家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先后组织60多家大中型企业的300多人到昆明中铁公司参观学习5S管理,组织100多家企业进行QC小组质量管理活动。16个州、市局制定了定期走访和上门服务企业制度,进一步加大帮扶非公企业力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2003年以来先后有109家企业的8个产品荣获中国名牌、131个产品获得云南名牌,18家企业的264个产品评为国家免检产品。
切实加大对违反禁令的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一是定期组织自查自纠。省、州、市局每半年对贯彻执行八条禁令的情况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总结成效,查找问题,采取措施,狠抓整改,并形成专题报告。二是结合年终检查、考核工作,有重点地进行抽查。省、市局领导亲自带队检查抓落实情况。各州、市局和省局事业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全省质监系统贯彻执行八条禁令、行业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交叉检查、讲评和先进单位评选,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三是严肃查处违禁行为不护短,对违纪问题进行了认真查处并对有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坚持把禁令作为规范从政行为的长效机制。系统上下在贯彻执行八条禁令中,积极探索和完善配套制度,为深入抓好八条禁令的贯彻落实提供了制度保证。先后制定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规则》、《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公示制度》、《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审批实行审批分离制度》、《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工作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等8个方面的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和从业行为。针对质监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制定完善了《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到省局“汇报”工作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的决定》、《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人员廉政守则》、《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文明用语、工作禁忌用语》、《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培训办班的具体规定》、《整肃乱收费、乱办班、乱发证、乱评比、乱发牌匾等"五乱"的意见》。在全系统统一实行《行政执法廉政监督卡》、《行政审批认可审查办法廉洁信息反馈表》,为八条禁令的贯彻落实提供制度保障。并结合上级的有关规定,制定下发了《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承诺制度》、《首问首办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挂牌(亮证)上岗、投诉待岗、违纪下岗的暂行规定》等,完善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