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整规办会同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农牧厅等省直六部门以及兰州市的相关单位联合对兰州市规模较大的液态奶生产企业进行了联合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尚未发现被调查液态奶生产企业使用复原乳生产液态奶的情况。
这次检查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和甘肃省政府领导的批示开展的。检查内容有:一是检查企业在液态奶生产加工过程中是否使用复原乳,若使用复原乳,查验原料乳粉相关资料,看是否使用合格原料,是否存在掺杂使假;二是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生产,若使用复原乳,查问使用复原乳生产加工液态奶的产量、每批液态奶成品中复原乳所占比例等;三是检查产品标识。
检查组对液态奶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实地查看了企业的生产车间、仓库、奶牛场。被调查企业均能按标准组织生产,产品标识规范,在生产车间未发现使用复原乳生产液态奶,在原料仓库也未发现奶粉等复原乳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