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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第20次常务会议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07日   来源:新疆自治区政府网站

  11月4日下午,自治区第十届人民政府召开第20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并通过了《直接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版、《关于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监督检查条例〉的议案》、《自治区贯彻落实2005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会议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司马义·铁力瓦尔地主持。

  会议认为,新疆直接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存在着企业自定负责人薪酬结构、薪酬列支渠道比较混乱,薪酬与经营业绩不挂钩、与风险责任不对等,薪酬的激励与约束作用未能得到充分体现的问题。《直接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版的出台符合中央的精神,符合企业改革包括企业负责人选拔配置市场化改革,是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它有利于新疆经济发展,有利于新疆和谐社会的构建,是激励和约束机制的统一。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出台之后,企业负责人部分职务消费必须纳入厂务公开,所有的职务消费必须向自治区国资委报告。

  近年来新疆在推进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积累了一些好经验和做法,今年自治区批准新增40个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加上已有的13个试点县(市),新疆53个试点县(市)将全部纳入国家试点范围。中央财政对新疆参加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在目前人均1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地方财政也要按照国家的要求相应提高补助标准。新疆已开展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的53个试点县(市)占全疆总县(市、区)数的53.54%。在53个县(市)中,农牧民参合率达到86.08%。会议认为,《自治区贯彻落实2005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有助于推进新疆农牧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能满足广大农牧民群众看病就医需要。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2005年全国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制定相关的措施,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配套资金的落实,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管理,真正让越来越多的农牧民得到好处。

  新疆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张庆黎,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陈雷以及刘怡、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库热西·买合苏提、钱智、宋爱荣、贾帕尔·阿比布拉、胡伟、黄昌元等自治区领导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