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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对省直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全面评议考核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08日   来源:湖南省政府网站

  湖南省、市州、县市区三级都必须在明年4月30日之前完成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工作,并在明年对省直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全面进行评议考核。

  湖南省直各行政执法部门梳理执法依据的工作,要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并报省政府法制办审查。经审查确认后,在12月底前下发各行政执法部门并公布。省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等工作要在2006年2月底前全面完成,市州相关工作完成的时间可比省直部门相应推迟1个月,县市区可比市州相应推迟1个月。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以及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基本制度、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等工作,都必须在2006年4月30日前全面完成。

  此外,今年湖南省政府只对20个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其余省直行政执法部门今年重点做好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制定基本制度和实施方案等基础工作,明年省政府将对省直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全面进行评议考核。要加强配套制度建设,重点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制度等。